“小姑娘的警惕性还是太差了,孤身一人就敢跑到帝都来,这里可是有不少人面兽心的家伙。”
他叹了口气,“不过既然都招来了,那就是我的员工,至少要保护她的安全,好歹我也是个古代吸血鬼。”
心里正在想着,他脸上的血色忽然肉眼可见地消退下去,像是低血糖发作一样。
对于这种状况,林恩早有准备,飞快地从怀里取出一个金属酒瓶,往嘴里灌了一口,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脸色肉眼可见地恢复了正常。
金属瓶里装的并不是酒,而是一种药剂,用来抑制他的病。
这种病名为渴血症,是他自己起的名字。
当然了,对于一个古代吸血鬼而言,渴望鲜血并不能算是病。
但问题是,林恩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是个人类,他觉得这就是不正常。
而且更糟糕的是,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一旦病症发作,他就会失去理智,然后无差别的四处杀戮,并在受害者死亡的同时吸收对方的血液,直到心满意足才能恢复清醒。
如果要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他就必须得杀人,搅碎对方的心脏,从其中汲取血液的精华。
但是作为一个正常人,而非心理变态,林恩并不喜欢把手插进别人的胸腔里。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的超凡能力全部来自于血族的身体,如果常年累月的利用这些能力杀人,早晚有一天会因此而暴露在教廷的视野里,一旦发生这种事,要面临的就是审判所无休无止的追杀。
如果是从前,凭他这个血族大君的能力,哪怕比不上九百年前的全盛时期,也足够率领族人与敌人抗衡,事实上这种战争本就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然而时代终究是变了,血族早已被教廷和帝国联手剿灭。
也就是说,如今的林恩是孤身一人,一旦暴露了真实的身份,就算他能利用超凡的力量逃脱,也必须永远过上东躲西藏的日子,就和那些魔女一样。
好消息是,在他的记忆里,千年以前,血族内部有一种禁忌的方法,可以解除他们对于鲜血的渴望,但哪怕是他这个大君也不知道细节,毕竟正常的吸血鬼不会这样做。
所以他开始寻找古代历史,也因此跟迈尔斯·布朗这个历史学教授熟识。
刚才喝下的药剂,就是从那位教授的藏书里找到的配方,可以明显抑制渴血症带来的反应,在它的帮助下,林恩每个月只需要杀一个超凡者,就能够维持清醒。
“差不多又到时间了。”
林恩在日历上数了数,“明天先去教授那里取书,然后再选个合适的目标。”
找个悬赏令上的通缉犯,轻而易举地杀掉吸血,然后拿着对方的脑袋去治安局领钱,这个流程已经非常熟悉了,他并不紧张。
......
第二天中午,林恩将店面交给了薇薇。
“我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你看一下,按我昨天说的做就行了。”
“放心吧先生。”薇薇自信满满地说道,“我已经记住了全部的吩咐。”
林恩没把这句话当回事,他也不担心,反正现在这个时间没人会来喝咖啡。
他戴上软帽,在穿衣镜前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就走出店门,赶往了迈尔斯教授的住处。
这里叫作铁珍珠街,地价略微有些昂贵,能够居住在这里的大多是律师、医生之类的人,迈尔斯教授在其中算不上特别富有,但因为熟知历史知识,加上近几年兴起的古董热潮,所以比较受人尊重。
林恩沿着大街走到了熟悉的地方,看到的却是陌生的景象,几匹治安局的马停在独栋的三层小楼下,门口还聚集着不少住在附近的人。
很显然,迈尔斯家里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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