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我是吓大的?我墨仲龄纵横江湖二十余载,可不是什么软骨头,杀过的人不计其数,哦,对了!之前我在那女娃子肚皮上驰骋的时候,她那个死鬼爷爷还活着,被我挖去了舌头,砸断了双腿,扔在地上,直到让他看着我享受完了他的宝贝孙女,我才好心送了他一程,还有那女娃娃,哭哭闹闹的,老子就喜欢这种感觉,偏她还不知道,越闹我越兴奋,当真爽极啊!”墨仲龄嘴角扬起一抹狞笑,眼中残留着最后一丝希望。

王令沉默半晌,忽地拔出长刀来到他身前,墨仲龄眼神闪过得意之色,清风张了张口,却终是没有说出劝阻的话。

“你是不是以为,用这些话激我,我就能杀了你,让你死得壮烈?”蹲下身,将长刀架在他脖子上,然后又抵在他下身,刀尖只需再进半寸,便能让他做不成男人,王令冷冷说道:我偏不让你得逞,既然你这么喜欢快活,那我就让你临死前,痛痛快快的享受最后一回,可千万不要感激我啊。”

墨仲龄神色一怔,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他忽地挣扎起来,暴喝道:“有能耐就杀了我,你个狗娘养的杂碎,有本事现在就杀了我,来呀!杀我啊!”他看似失了理智的乱叫,却是想要一头扎进王令的怀里,借着二人之间的长刀,自刎而死。

王令手腕一转,将刀身扇在他脸上,一道火红的印记落下,甚是醒目。

“清风大哥,现在就去,切记!找最精悍的野猪,还必须是公的,不够400斤的不要!”王令朝身后的精瘦男人说道,全然不顾对方瘦得跟猴子似的,走的还不是武修的道路,如何制服一头400斤的野猪,也就是清风,换个其他人,恐怕吓都要吓死了,那是他娘的野猪,豺狼野豹见了都要绕着走。

清风倒是有办法找到野猪,也能将其制服,只是不知道这林子里有没有400斤的,另外,对于王令的这个主意,他光是想想,就感到一阵恶寒,这小子够毒哇,幸好自己没招惹到他,不然,指不定自己要被他整成什么样呢,他哪知道,就在刚刚,他又是尿布又是种香的,王令已经偷偷的给他记下了。

不消片刻,清风便带着一头野猪返回,手里也没个绳子,只用干柴一般的手,抓着野猪锋利的獠牙,硬生生拖拽回来的。

说来奇怪,生性凶残的野猪,到了清风的手里,却乖顺异常,眼神中甚至隐隐透着惧怕,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手段,才将这头野猪降服,看着还怪可怜的。

王令在这头野猪身上细细打量了几眼,腰肥体壮,肉质紧实,体格健硕,光看就知道,绝对有四百斤,也不知清风是怎么找着的,这要放在以前他和老孙头流亡那会儿,俩人肯定口水流得跟瀑布似的。

见野猪到来,王令看得来劲,墨仲龄却是满脸的绝望,恨不能立即死了才好,一了百了,最起码还能落个干净点的名声。

王令回头看了他一眼,笑得奸猾诡异,看在墨仲龄心里,却是毛骨悚然,一股凉意直从脚跟窜到了后脑勺,正待他愣神,王令兴奋道:“快!清风大哥,快将你珍藏的宝贝,先喂了这头猪,让我看看效果。”说完,他偷偷朝清风眨巴眼睛。

清风见他神情鬼祟,暗递眼色,当即会意,哈哈笑了两声:“好嘞!我活了小半辈子,还没见过人与猪结合,偏偏二者都是雄性,早就迫不及待了,今日定要开开眼界!”说着话,便从怀里取出个小瓶,从里面倒出一粒红色小药丸在手上,掰开猪嘴,一掌将药丸拍了进去。

将红色小药丸吃下肚子,起初还没什么变化,但仅是过了一盏茶的功夫,这头野猪就突然变得躁动不安,双眼赤红,口中喷吐火热的气息,止不住的挣扎起来。

“孽畜!还不给我安分些!”清风一巴掌拍在猪头上,倒是有点作用,虽说不再挣扎了,可眼神里的狂热却是分毫未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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