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今像是这样大规模的养兔子的少,丁鱼这边成了规模后兔皮的销路就成了问题。

野哥走南闯北这些年,凭着他的关系给丁鱼找到了销路,但是,如今做衣服还不像是后来那么五花八门,貂皮大衣,兔皮毛领的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穿的,一般的工人还有农民哪有那个闲情穿这么好的衣裳,能有个灰绿蓝的几套工装都是相当珍惜。所以,虽然丁鱼的兔皮能卖出去,可卖不上价,甚至一次的运输费都卖不出来。

可是那么多兔皮也不能吃了兔肉,兔皮都扔了。为此,丁鱼苦思冥想对策。

作为曾经锦衣玉食过的蒙叔就建议丁鱼改良兔子的毛色,全部改成白毛兔子后销路果然更好。

“应该还要再等等才会跑一趟吧!我上次去听说他们这次要运一批这边新出新粮种种出来的大米,运粮食的话车队就会拖慢。”

丁鱼手上动作也随着说话慢了下来,皱着眉回答。

“新粮种?”蒙叔听到这话更是直接停下了手中活计,同样皱眉严肃向丁鱼看过来,“就是刚研究出来那个?是直接运米还是运种子?”

丁鱼见了蒙叔的脸色就知道他跟她想一块去了,“我没问,也不好打问。这些年野哥这边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待我还算不错,但是我也不好越了分寸,把人家干什么都要详细问清楚。”

蒙叔继续手中活,颦着的眉头就没松开,丁鱼也无声叹气。

陈参仲过来的时候发现棚子里气氛不对,来回在两人脸上扫过一回,出声问,“这是怎么了?有什么难事了?”

在陈参仲的印象里,不说丁鱼这个姐姐凡事都是一副她在,她扛起来的架势,就是蒙沉毅平时也是一副凡事都无所谓,完全不把此时的困境放在心上,天塌不下来的散漫的气质。

怎么这会儿两个人都表现出一副沉重的样子!

陈参仲逆光而来,半下午的太阳还是刺眼,丁鱼抬眼下意识被刺的半眯起,“你打扫完了?小舅他们在干什么?”

丁鱼那反应陈参仲回头看一眼太阳,又往棚子里走了走,“终于打扫完了!”寻了个板凳坐在了丁鱼旁边,“简直就是酷刑,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再也不想吃鸡肉了。小舅带着三妮在编笼子,他新打的架子就差编上外层了。”

少年嗓音清朗,连抱怨都是那么的不惹人烦。

丁鱼眼睛适应了一下,过去那一段黑暗,转向这个眉眼精致,身形秀长的少年。14岁的陈参仲再不是当年她初次见到那个矮墩墩,给人阴沉沉,不爱说话的男孩,而是长成了现在这个干净精致的少年,身高腿长,站起来甚至比大了他两岁的丁鱼都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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