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寝宫被怀灵过得一点没有寝宫的样子。

外面男奴和玉商叔叔都进了来。

锦棠披着衣裳,散着头发,伸手去探小宝宝的额头。

“她烧得又厉害了……比入睡前热……”

锦棠让传御医,而苏越之其实就在永和宫外候着。

她进来一探小宝宝的头,叹了口气。

“这个热度还算可以,再等两日吧,小公主因为前两次风寒又是放血又是用药,这次再喝药,反而伤身体,这么挨过之后,身体反而硬朗。”

苏越之说,她知道为人父母心疼孩子。

可是为人父母也应该为孩子的以后考虑。

一个男奴说:“要不拜拜菩萨?”

“拜菩萨?”

怀灵发出一声疑问,男奴便道:“帝都里,就靠近咱们皇宫西北方向的地方,有一处小庙。”

他说那庙起先也不怎么样,没什么人拜祭。

后来不知是谁传,有要饭的男人带着孩子去拜菩萨,结果怎么着,嘿,没几天被帝都一富商看上了,娶回去做小侍。

连带着自己和别的女人的孩子,也成了那富商的庶女。

这对比他要饭,日子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因为这个,之后很多人带着去拜拜,所以那处现在已经小有名气。

“皇帝君……您看,您要不要去试试?”

锦棠想都没想,便道:“去。”

“那奴给您准备明日出宫的行头。”

锦棠准了。

现在没有别的法子,他看着孩子这么烧,他心里也不舒服。

锦棠内心知道,很多事其实不是求神拜佛就能搞定的。

但是现在,哪怕是巧合,他也要试试。

这个事传出去,不知怎的,到了翌日,锦棠让阿沫奇过来看孩子的时候,就变了说法。

阿沫奇说,他来的路上,听宫里小奴才流传的故事,是当初那个要饭的男人,在大雪天赤着脚,抱着孩子,感动菩萨,后来日子才过得好。

不知谁传的,说今日皇帝君,竟也有意效仿。

“我还有意效仿?”

阿沫奇点头,“皇宫里想争宠的男人,心都坏得很,想让自己厌恶的人出丑,想让对方难受,和想让对方死,并不冲突,我自小就在宫中,我一清二楚。”

阿沫奇吃了口点心又道:“这八成是之前诬陷你不成,见一下子无法弄死你,就先让你不好过,然后一点点的磨死你,折腾死你。”

锦棠努努嘴,满不在乎。

“他不是想看我赤脚走雪地吗?那我就走,让他也知道知道,不是每个男人都有事的。”

阿沫奇咳嗽一声,拍着胸口,喷出一堆点心渣子。

一点都没有文静男子的样子。

与碧色的双眼所带来的异域美感,完全不搭边。

“哥哥,你还真做啊?赤脚走雪地,这般寒冷,那双脚还要不要了?”

“没关系,蛊虫会保护我,别说是踩在雪地里,就是踩在火堆里,我照样不会有事。”

锦棠叫玉商传下去。

他就赤脚走雪地,以表诚心。

阿沫奇抹了下嘴。

“哥哥你真厉害啊……现在我这身体,还能养蛊虫吗?”

锦棠笑了一声。

“你的尸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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