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头起初没看见,顺着他的视线回头,不由得脸色微变,慌忙把那根骨头捡起来,塞回车里,用毡布和草席盖住,装作没事人似的笑道:“家里有一头病牛,刚刚宰杀,牛骨头没舍得扔。”
如果岳诚还是21世纪的那个岳诚,说不定就信了,可他早已脱胎换骨,变成南北宋交替之际的草莽枭雄,经历过数次生死搏杀,什么样的骨头都见过,绝不会认错。
那是人腿上的股骨。
老孙头见他脸色有异,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笑吟吟的牵住他的马缰说:“相逢即是有缘,小官人若是不嫌弃,可以到寒舍小坐片刻,前面不远处就是。”
“好说。”
于是两人沿着官道并行,走了大概半个时辰,在大泽湖畔看到一家客栈,客栈门前大红的酒旗飘扬,周围一片荒凉,孤零零的只这一家。
“就是这里了,去年遭逢战乱,老小儿的外孙女丧夫之后,孀居于此,空有一座房舍,没什么好的营生,便在此地开了家客栈,去年没什么生意,今年金人北归,人渐渐多了些,我叫她来拜见小官人。”
老孙头赶车去后院,后院两侧有青砖墙头,遮蔽的严严实实,马车进去究竟如何安置的,外人看不见,岳诚在客栈前门外面等待,大雨过后,被浸润的泥土随风飘来新鲜的气息,可这地方的气味不太一样,风中夹杂着丝丝缕缕的血腥气。
等了片刻,老孙头和一个穿绯红抹胸的艳丽女子,从客栈里走出来,老孙头笑吟吟的介绍:“红雀,这就是路上帮了老夫一把的好心人,你可要好好招待人家。”
红雀大胆泼辣,毫不忌讳的迎上来,握住岳诚的手,啧啧感叹:“爷爷,好俊俏的小郎君,看见这位小郎君,我都忍不住想嫁人了呢。”
“休要胡说,小官人见笑了,我这外孙女有些疯癫。”
岳诚把手抽出来,低头一看,红雀在他手心里偷偷按下一枚胭脂印,岳诚心中惊疑不定,但也没有表露出来,背起手笑道:“哪里哪里,活泼也有活泼的好处,红雀姑娘,不请我进去看看?”
“只怕小郎君不敢呢,随我来吧。”
客栈采光不好,窗户开的位置也不对,里面光线昏暗,一楼摆了六张八仙桌,进门左手边是掌柜的柜台,茶博士和一个剁肉的帮闲抬头盯着他,目光阴沉。
或许时间尚早,店内只他一个客人,他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茶博士娴熟的擦擦桌面,问他喝点什么,他问有什么,茶博士咧嘴贱笑:“红雀的奶水你喝不喝?”
话音未落,后脑仁挨了一扫帚,红雀骂道:“嚼舌根的臭奴才,活腻歪了是不是,连本姑娘也敢编排,青天白日的说这疯话,也不怕把这位俊俏郎君吓跑了。”
赶走那茶博士,红雀妖娆的倚着桌子脚坐下,用手摆弄岳诚的袖筒,噗嗤一笑:“小郎君该不会真的想喝吧?”
这客栈,包括客栈里的人,哪哪儿都透着一股邪气,岳诚眉头微皱,视线越过卖弄风骚的红雀,落在当门的柜台上,他问:“门前的灯罩很别致啊,用什么材料做的?”
红雀回头瞄了眼,回道:“小郎君好眼力,整个客栈就数那个物件最奇特,说了怕吓到你,那灯罩是用金人的头盖骨制成的。”
“竟是这样,果然别致。”
岳诚看似脸色平淡,心里已经泛起了惊涛骇浪,这个骷髅灯罩他早就见过,当初在巩县皇陵的时候,刑无疆初次表露出自己的嗜好,用金人的尸骨做了个灯罩。
所以这是刑无疆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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