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乐漫步在大街上,今天不准备回家了,家里本来也没什么人,更没什么东西,警局又恰好在市中心,正好体验下都市的夜生活。
走着走着,冯乐路过了一条熟悉的街。
“闫水饺,运通大饭店,康康早点铺。”冯乐嘴里无意识的呢喃着。
前世遭到黄旭算计,一无所有的冯乐就是在这里拼命的打工才凑足了学费。
早上在早点铺,中午下午运通大饭店,晚上闫水饺包饺子。
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
就是这样才勉强凑足了学费。
过了三家饭店,入眼是一条酒吧街,前世他住的地方就在酒吧街的后面。
整个城市最脏、最臭、最廉价的地方,就在市中心最繁华的销金窟的背后,有点讽刺,但很现实。
前世每天冯乐忙完都是临近凌晨一点,路过这里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偏过头,看向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纵情歌舞,他总是止不住的幻想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没有工作,没有烦恼,每天都活的很潇洒......
明明只隔了一个玻璃,却仿佛是两个世界。
少年人总是心有猛虎,自认命比天高。
那年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看着身侧的纸醉金迷,冯乐也曾对月起誓。
总有一天,他也会成为人上人,不必成为那俯视人间的神,只求当个逍遥一世的人。
但社会总是喜欢给自以为是的人一个又一个大嘴巴子,每一下都打的你鼻青脸肿。
透支身体三个月,灰头土脸的进入大学,迎面而来的不是潜龙出渊的命数,而是继续为了生计拼命奔波的现实,吃喝玩乐这四个字从来就和冯乐的大学生活没有任何关系。
到了社会各种职场算计接踵而至,人心复杂可见一般,身为无根之萍想找个避风的港湾真的是难上加难,蹉跎年华到了三十岁......
接受自己不是天才很容易。
但接受自己的平庸却很难!
非常难!!!
即便前世那般坎坷,冯乐的心中也依旧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
直至重生都未曾熄灭!
不必上那天外天,只求做这人上人。
到了现在,重生第一天,不仅得了系统,还亲手把算计自己的仇人送进了监狱。
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火焰透过心灵,直冲云霄。
之前只存在幻想的,现在通通都要把它变成现实。
金钱...女人当然是全都要!
贪财好色从来就不是贬义词。
贪财得财说明事业有成。
好色得色说明魅力非凡。
如果一个男人视金钱如粪土,见色不起心,不动念,那这个男人就不属于这个尘世了,他是神!
而我就是一个俗人,也只想当一个俗人!
思绪纷飞,冯乐推开了整条街最高档的酒吧的大门,走出了前世仅存于幻想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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