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贝克的心气很大,他不想打草惊蛇,万一给弗洛雷斯吓跑了就不好了。

农奴兵慢吞吞的走,一千米的距离他们走了十多分钟,还有一百米没有走完。

但老贝克已经不想再等了,“都听好,只许开三枪!”

“敌军溃散立即停火,谁乱开枪我就狠狠踢他的屁股!”

“第一排蹲下,都举枪!”

老贝克一声令下,排成3×50阵列的火枪兵立刻开始行动,半跪,举枪,填子弹。

“放!”

嘭嘭嘭嘭嘭!

“放!”

嘭嘭嘭嘭嘭!

“放!”

嘭嘭嘭嘭嘭!

11毫米口径的黄铜子弹从枪口射出,轻易贯穿不到一百米外的农奴兵。

三排士兵交替射击,虽然衔接的有些混乱,大部分人都是一上好子弹不等命令就开枪,但好歹是没有打死自己人。

一轮射击一百五十发子弹,有的子弹甚至能贯穿两三个人。三轮射击之后,农奴兵直接倒了三百多号。

战损接近五分之一,剩下的一千来号人直接一哄而散,使出吃奶的劲逃跑,把最后方的督战队都冲散了。

有些紧张的火枪兵还下意识地进行射击,老贝克上去就是一脚。

“都停火!等下一波!”

趁弗洛雷斯重新整顿军队的时候,老贝克抓住机会鼓舞士气。

“都看到了吧!弗洛雷斯的军队比兔子还好对付!装子弹,瞄准,开枪,然后他们就完蛋了!”

“这次我们等三百米就开枪!”

“不会有任何危险!”

一千米外,正在观察针发枪火力的弗洛雷斯长出一口气。

原来只是不用上弦的弩箭?

那么完全不足为惧!

只要以农奴兵为盾牌,全军压上去就赢定了。

那种从天而降的攻击也没再出现,看来就是路过搞破坏的巨龙而已。

想到弗洛雷斯大好,意气风发地一挥手。

“把跑的最快的十个砍了!”

“收拢溃兵!”

命令传达,负责督战的常备军立刻迎了上去,先砍死几个不长脑子跑的最快的白痴,然后用刀背一顿砸,很快就把农奴兵重新组织起来。

这一次,为了更好的组织控制农奴兵,弗洛雷斯直接把督战队的数量翻了三倍,一百号全副武装的常备军看押一千出头的农奴兵。

农奴兵之后是各路佣兵团,他们排着或大或小的阵列,大多都有职业等级,只等接近火枪兵的阵地就要大肆砍杀。

佣兵团之后,就是弗洛雷斯把税都收到五十年后才养出的常备军,装备精良,链甲,头盔,精钢武器,比戴斯塔尔家族的士兵也不差什么。

最后是在三十几个无马骑兵保护下的弗洛雷斯男爵,还有不到十个施法者。

原本有十多个,但在夜袭过后就走了不少,还有一个倒霉的吟游诗人,更是因为和妓术工作者玩的太开心,连警钟都没有在意,结果直接被火箭弹炸的粉身碎骨,浑身上下只剩二两肉。

看着自己麾下无边无沿的三千大军,弗洛雷斯喜不自胜,仰天长笑。

有颜色好的手下立刻溜须拍马。

“男爵大人何故发笑啊?”

弗洛雷斯摸了摸油光水滑的八字胡,傲然开口:“我笑那老贝克无谋,凯瑟琳少智。”

“他们兵器犀利,若是依托三河城防守,定能让我军伤亡惨重。”

“可在这平原地方,三千打七百,优势在我!”

“此战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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