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贝克的心气很大,他不想打草惊蛇,万一给弗洛雷斯吓跑了就不好了。
农奴兵慢吞吞的走,一千米的距离他们走了十多分钟,还有一百米没有走完。
但老贝克已经不想再等了,“都听好,只许开三枪!”
“敌军溃散立即停火,谁乱开枪我就狠狠踢他的屁股!”
“第一排蹲下,都举枪!”
老贝克一声令下,排成3×50阵列的火枪兵立刻开始行动,半跪,举枪,填子弹。
“放!”
嘭嘭嘭嘭嘭!
“放!”
嘭嘭嘭嘭嘭!
“放!”
嘭嘭嘭嘭嘭!
11毫米口径的黄铜子弹从枪口射出,轻易贯穿不到一百米外的农奴兵。
三排士兵交替射击,虽然衔接的有些混乱,大部分人都是一上好子弹不等命令就开枪,但好歹是没有打死自己人。
一轮射击一百五十发子弹,有的子弹甚至能贯穿两三个人。三轮射击之后,农奴兵直接倒了三百多号。
战损接近五分之一,剩下的一千来号人直接一哄而散,使出吃奶的劲逃跑,把最后方的督战队都冲散了。
有些紧张的火枪兵还下意识地进行射击,老贝克上去就是一脚。
“都停火!等下一波!”
趁弗洛雷斯重新整顿军队的时候,老贝克抓住机会鼓舞士气。
“都看到了吧!弗洛雷斯的军队比兔子还好对付!装子弹,瞄准,开枪,然后他们就完蛋了!”
“这次我们等三百米就开枪!”
“不会有任何危险!”
一千米外,正在观察针发枪火力的弗洛雷斯长出一口气。
原来只是不用上弦的弩箭?
那么完全不足为惧!
只要以农奴兵为盾牌,全军压上去就赢定了。
那种从天而降的攻击也没再出现,看来就是路过搞破坏的巨龙而已。
想到弗洛雷斯大好,意气风发地一挥手。
“把跑的最快的十个砍了!”
“收拢溃兵!”
命令传达,负责督战的常备军立刻迎了上去,先砍死几个不长脑子跑的最快的白痴,然后用刀背一顿砸,很快就把农奴兵重新组织起来。
这一次,为了更好的组织控制农奴兵,弗洛雷斯直接把督战队的数量翻了三倍,一百号全副武装的常备军看押一千出头的农奴兵。
农奴兵之后是各路佣兵团,他们排着或大或小的阵列,大多都有职业等级,只等接近火枪兵的阵地就要大肆砍杀。
佣兵团之后,就是弗洛雷斯把税都收到五十年后才养出的常备军,装备精良,链甲,头盔,精钢武器,比戴斯塔尔家族的士兵也不差什么。
最后是在三十几个无马骑兵保护下的弗洛雷斯男爵,还有不到十个施法者。
原本有十多个,但在夜袭过后就走了不少,还有一个倒霉的吟游诗人,更是因为和妓术工作者玩的太开心,连警钟都没有在意,结果直接被火箭弹炸的粉身碎骨,浑身上下只剩二两肉。
看着自己麾下无边无沿的三千大军,弗洛雷斯喜不自胜,仰天长笑。
有颜色好的手下立刻溜须拍马。
“男爵大人何故发笑啊?”
弗洛雷斯摸了摸油光水滑的八字胡,傲然开口:“我笑那老贝克无谋,凯瑟琳少智。”
“他们兵器犀利,若是依托三河城防守,定能让我军伤亡惨重。”
“可在这平原地方,三千打七百,优势在我!”
“此战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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