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还能找到狼群,就能回去。但过了这么多年,我的群狼已经不在江汀村附近,狼群要么解散了,要么是争夺地盘失败,搬去了别的地方。”沈戈说完,深深望着林如玉。

他已找到要相伴一生、生儿育女的伴侣,在也有了他的族群(家人),不用回去了。

虽然沈戈没有说,但林如玉还是看懂了,她精致漂亮眼角慢慢染上红霞,低声道,“等以后太平了,咱们每年可以抽空去山里住一段时日。你打猎,我采摘药草。”

沈戈惊喜异常,目光炙热如火。林如玉眼角的红逐渐泛滥,声音低不可闻,“不过我从未在山林里住过,起初一两次得需要你教我,你不许没有耐心,更不许凶我。否则,否则我就揍你!”

“我知道的都教你,娇娇。”沈戈心中悸动,声音发哑,忍不住伸手隔桌,轻轻抚摸她的脸。

沈戈这半年多一直在军营中,手掌较以前粗粝,但同样的温柔,让林如玉安心。她乖巧地将脸贴在他的手心里,望着他笑。

灯下,她美得不像话,沈戈恨不得死在这一刻。不对,他恨不得永远停留在这一刻。也不对,他恨不得今晚就是三月十九,洞房花烛夜。

“娇娇……”沈戈声音带着微微颤抖,“我沈戈此生会一直对你好,绝不负你。若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就告诉我,千万不要一声不响地生气离开,好不好?”

“好。”林如玉应得十分干脆,“你也是,我哪里不好你就告诉我,不需跟我怄气跑掉。”

沈戈立刻道,“娇娇哪里都好,我定是修了三生,才能娶到你这么好的媳妇。”

林如玉眨了眨眼,“你可能只修了两世,而我是修了三世。”

第一世,她窝囊死在贺炯明刀下,没有去过乌沙镇,自然没能遇到沈戈,根本不知道有他样出色的少年。

第二世,她拖着病体活了十七年。

这一世,她和大福哥杀死了抓捕他们的马头山山匪,避入乌沙镇,才得与沈戈相遇。

沈戈以为林如玉的意思,是她对自己的喜爱,比自己对她的喜爱还多,心中的激动和欢喜已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他的手掌下移,托住她的下巴,隔着桌探身,便要吻上来。

林如玉吓得抬手按住他伸过来的脸,沈戈不满,声音拉得长长的,“娇娇……”

林如玉的手一颤,也想随了他的意,反正她也想与他亲近。但是不成,“外边有多人,他们……耳聪目明。”

“就一下。”

“你的一下要很久。”

沈戈难受地低吟一声,还是退了回去,小狼狗般可怜巴巴望着自己的肉。

林如玉哪受得了这个,转开眸子轻咳一声,问道,“这次也会有狼群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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