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路明非今天是挺高兴的。
为了庆贺一年苦修今日境界达到二十五万匹,他决定吃顿好的。
总是靠摄取海产品生命力来过活也不是什么好事,路明非总感觉自己身上飘着若有若无的鱼腥味。
在盛夏,哪怕已是夕阳西下,江边的湿热还是惹得行人退散。空旷的滩涂上,路明非的皮鞋与碎石子互相挤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一年没理发的他长发肆意生长,已然到了披肩的长度,黑色的发丝与风衣一起被忽然吹起的风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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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像是察觉到了什么,眉头一皱,跺了跺右脚。
烦人的老鼠。
这一年来,他从中国南部到北欧又转去南美最后回到中国,一路上已有多达三位数的‘老鼠’被他碾死了,可它们仍然前仆后继的扑上来,从路鸣泽口中得知,这些老鼠隶属于不同势力,有的来自于卡塞尔,有的是秘党派来的,还有避风港、般若等势力的。
据说“路明非”的大名已经传遍混血种的世界了。
这也令路明非有些苦恼,那几个通过路鸣泽的情报找到‘尼伯龙根’,里面的次代种好像知道他要来,都提前跑路了。
这次,也是听路鸣泽说,有一个自称为神的家伙出现在他的故乡,他才飞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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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与苏晓樯描述的不大一样,但是楚子航还是锁定了这个男人。
没办法,两米多的身高在这个世界显然是太特别了。
楚子航没有冒然上前打扰,只是远远跟在男子身后,他想先观望一下,再去尝试接触。
很好,没有被发现!他对自己打气。
这一次,我要抓住机会。
这时,远处酒店上传来一声金属挤压的刺耳摩擦声,紧接着就是一阵爆炸声响起。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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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格尔是受校长的直接命令来到中国,任务是:监视S级超危险混血种路明非。
听我说谢谢你,老家伙。金发的德国壮汉心在流泪。
虽然不情愿,但当听到执行部死了四十二人已经无人可派时,芬格尔终究是扛起了大旗。
据现有情报分析,超危险混血种(疑似隶属黑王的次代种)路明非拥有以下能力:
1、飞行(言灵:风王之瞳)
2、高速移动(言灵:刹那)
3、超强体魄(言灵:青铜御座)
4、精神控制(言灵:森罗)
5、磁力(言灵:剑御)
6、电力(言灵:因陀罗)
7、超强感应(言灵:蛇)
......
42、读心(言灵:催眠)
接到这条信息情报时,芬格尔震惊地将手上的德国猪肘的肉剔了下来,一口嚼碎了坚硬的筒骨。
这他妈的是个鬼的混血种,还次代种?你说他是黑王我都信!
因为路明非周身覆盖着强大的电磁力,卫星也无法发现他的踪影,所以找的找不到全靠运气。
芬格尔在这座城市呆了三天,晶丽酒店住价高昂,好在有校方掏腰包,他才不致于露宿街头。
今天,他住着顶层的总统套房,吸着正统雪茄,靠着半透玻璃,眯着眼看人间烟火。
空调冷风吹得他眼睛有点干,他眨了眨眼,便看到了那个一席黑衣的人形龙王。
好像黑洞一样,他的身上有种特殊的吸引力,将人的视线忍不住向他拉扯。
他运气不错,三天就碰上了。
他运气也不好,三天就碰上了。
事关人类命运,他只能硬着头皮打算跟上。
男人目光上移,与芬格尔的眼神交汇。
不好,被发现了!
但是下一刻,一股难言的恐惧在他心中爆发。他甚至没有思考,身体便被青灰色覆盖,块块肌肉如吸水般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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