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写到这里也有二十一万字了,最开始签约的时候眼大肚皮小说的是八十万字完结,可是自己写下来才发现其中的困难,因为后面很多事情没有一个大纲是真的很难写,我有时候忘了还会自己翻一下前面的章节。

不过这其实不是最难的地方,最难的还是面对你们的评论,哪怕我写那个环节的时候我就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但真的到了才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很难承受的。

他们的评论截至于前面章节,没有对后续章节的了解就说着这本书的槽点,我想写的就不是一个完美的主角儿,而是想写一个人,或许这很难理解。

毕竟在你们看了主角不就是人嘛,对他也的确是,可那是少部分,他在现实里就是沙漠里的花一样稀少,大部分人都是碌碌无为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

这一生为了生存不断地寻找更高地位置,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背负房债,车债甚至是贷款,可是留给我们地机会却也少的可怜,你只能根据前人制定地规则努力活着。

想要再次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规则,这可能吗?可能!但是希望渺茫,而主角这种人就是开辟属于自己规则地少数人。

他永远不可是我们多数人,所以我写了一个真正的普通人的奇遇,他是我的衍生,有着我的性格,有着我对爱情的向往,有着我对未来的展望,可是结果呢,社会只会给你残酷的现实,他根本不可能从萧炎手下抢到萧熏儿。

甚至他连学习的能力都不如萧熏儿,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前世的学习就不是很好,要不然他为什么会依靠外卖养活家人,在人家真正的天才面前,你哪一点学习的他天赋怎么可能和人家比。

不过对于接触过社会的人来说,他们有一个特殊的被动能力,那就是很容易接受一种新鲜事物,这也是雷动为什么接触文字时天赋不好,而亲自教导却很快学会的原因。

我从决定这么写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本书注定只适合少部分人看,因为现在的市场需要的不是这种文,而是爽文,看主角怎么在自己最想进的世界里大展身手,看他时如何一步步推翻自己不喜欢的角色或者组织。

这种一次性消费文章我自己也喜欢看,但是很少再去看第二遍,除非当时没有一本小说能比的上,但是看多了你就会觉得自己也行的错觉。

在我厌烦了满是一个套路的小说后,我想给自己写一篇小说,让自己认识社会,也让那些与我有相同兴趣的人看到。

异端的出现往往会有正义的骑士第一时间出现剿灭,我本以为自己能够抗住,可是在骑士的不断的批驳下,我觉得可能自己真的错了。

这里的话后续的章节更新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或许一天,或许今晚就坚持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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