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云道:“这是谁家的小公主啊?看上去真漂亮。”

莹莹被夸得开开心心的。

傅云起身拉着莹莹前往浴室,用浴室里的吹风机帮莹莹吹干了头发。

莹莹虽然才五岁,但是发量很足,齐肩的头发非常柔顺,配合上白白嫩嫩的皮肤和小巧好看的五官,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

傅云忽然担忧起十几年后哪个小兔崽子会来拱自家的小白菜。

他让莹莹自己去客厅看电视,自己在浴缸中放水,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热水澡。

洗完澡,擦干身体,换上酒店赠送的衣服——一件白衬衫和一件黑色长裤,他头一次站在镜子前打量今生的自己。

16岁的身体已经长到一米八,俊朗清隽的五官,白皙的皮肤,英俊的同时又不会显得娘娘腔,傅云觉得自己比前世那些流量明星帅多了。

和胡歌是一个款式的。

他一出现在客厅里,莹莹就扑上来,骄傲地说:“哥哥好帅。”

你看,胡歌也是老少皆宜。

傅云看了看客厅里挂着的电子时钟。

现在是新纪元287年6月13日,八点十二分。

他拉开窗帘,看着窗外的灯红酒绿,对莹莹说:“莹莹,我们去逛街吧。”

“逛街是什么?”

傅云想了半晌,解释道:“就是去给莹莹买衣服。”

“好啊好啊。”

傅云抱起莹莹,带上钱袋子、左轮和苗刀出门,想来在灵城没人犯事,但自己也不能没有防备。

兄妹二人到达一楼,看见几个前台妹子正手持步枪对着一个人,这人皮肤被晒黑、手臂露出的皮肤有明显的病变,很明显就是一个野人。

这个野人正拿着手枪,看上去神态癫狂。

其中一个妹子试图用语言让他冷静:“先生,我们酒店的价格确实是这样的,并没有任何的注水虚高成分,您要是接受不了可以去别家酒店。”

野人咬着牙:“一晚上400灵能币,你们不是抢劫是什么?”

傅云刚走出电梯几秒,就有一个保安模样的人站到他身前,似乎为了避免他被那个野人误伤。

保安手上无物,出现的速度连傅云都一惊,这个保安至少是F级灵能战士。

傅云看到,另一个保安悄悄走到野人背后,忽然出手打落野人的手枪,几个保安一拥而上将他控制住。

傅云见状走到大厅,那几个服务员妹子已经把步枪放回前台下面。

她们见到傅云,似乎惊讶了一下,然后微微躬身以示歉意:“抱歉先生,惊扰了您。”

傅云摇头表示没关系,带着莹莹走出酒店。

已经是F级灵能战士的傅云听到后面传来女孩们的窃窃私语:

“你看你看,他好帅。”

“是啊……”

“你们两个,别犯花痴,小心被客人听到。”

刚出门,就看到一队卫兵乘车过来,卫兵肩膀上都贴着绣着手枪的肩章,他们冲进酒店,很快把那个野人带上车。

走了。

傅云默然地看着,野人在高消费的灵城确实很难活下去,如果是灵能战士还好,还可以应聘个保安或者出去狩猎,普通的野人在灵城还不如在聚集地。

傅云看着城卫队的车远去,刚想起步,身后却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

“请问,是傅云先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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