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被我说中了。”庄旭望着外面喝了口酒。

周雨犹疑了会儿,“我也不是很清楚,他又没朝我说过什么。”

“你也喜欢他?”庄旭冷不丁来一句。

从镜片里透出来的光线,周雨总觉得有些凌冽。

周雨莫名有些心虚,后来又觉得她干嘛心虚,别说不喜欢,就是喜欢了又跟他没关系,老板难道还管雇工感情的事不成?

“那个男生一看就属于招人喜欢的,阳光帅气,恣意洒脱,充满了生气,没几个女生见了不喜欢的,不像咱们,一把年纪了,既没活力也无趣,活该没人喜欢。”

周雨眼睛瞪的老大,还没人喜欢?这话到底是反讽还是别的什么意思?

“干嘛这么看着我?”庄先生回头注视着她。

周雨眨了眨眼,“觉得你今天跟平常有些不太一样。”

庄先生又来了句,“可能今天受刺激了,看到了你们年轻人,就想起了我那一去不回的年轻岁月。”

周雨很想吼他,你不过才二十几岁,还真当自己七老八十了?

“说说你们年轻人的事,让我这把老骨头也体验一下青春。”庄旭回头看着她。

周雨心说够了,但是头脑还残留着理智,没敢朝老板吼出来,见他一直等着她,不说不罢休的架势,只得妥协。

周雨也才十七岁,没谈过感情,对这方面自然不太懂,但她清楚喜欢应该谈不上,顶多是有些好感。

青春懵懂期的时候,很容易对身边优秀的男生产生好感,尤其是像于磊这样的男生,但好感也仅止于好感,并不等同于喜欢,喜欢是需要经历事的。

不知道为什么,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很多是不清楚这点的,可周雨却无师自通。

于磊,富二代,初中就是那所学校的学生,长的帅气,喜欢运动,尤其喜欢打篮球,是校篮球队的,脾气直率,出手大方,朋友多,可谓是吸引了全校女生的心。

周雨,又穷又土又病歪的乡下丫头,成绩虽好,但身体不好,班主任认命班干部,她以身体不好拒了,然后落了个不识抬举的名声。

没钱,同学或者班级举行个什么活动,也拒绝参加,又落得个不合群的名声。

身体不好,不军训,不上体育课,又落得个事多,矫情,做作的名声。

不合群就不合群,周雨落得个清闲,交朋友融入集体也需要精力的,她身体不好,也没那个精力,活多久她都不知道,她还在乎那些?

可却不想还有更过分的事,班里同学有人丢东西,居然说是她偷的。

丢东西的人就是于磊同学,丢的是块表,是在周雨书包里搜出来的。

班主任本就对她反感,这下彻底认定是她偷的了,要劝退她,说她的班级里不能容忍偷盗行为。

周雨分辨没拿,要拿的话,也不会放在包里,跟上赶着等人抓有什么区别,分明是有人陷害她。

但因为是在操场发生的事,于磊打球把表随手放在了地上,又没监控,也说不清。

可他们的那个班主任却不想要她这个害群之马,非认定是她偷的,要把她劝退,连于磊这个丟表的人都觉得这里面有蹊跷,都不愿计较了,她却咬着紧紧不放。

全校传的沸沸扬扬,同学在背后更是指指点点,班级同学都排挤她。

若搁别人身上,早跳楼了,不跳楼也早自暴自弃不上了,没那个人能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下去,尤其十几岁自尊心最强,最为敏感的时候。

可周雨并没那么做。

她一没跳楼,二没自暴自弃,而是把他们那个班主任给干下来了。

他们那个班主任刚从学校毕业没多久,父母家里条件一般,但她穿戴的都是名牌,以她的工资是远远买不起的。

然后周雨就发现她给一个有家室的人当情人,就拍了照匿名传到了学校网上。

正牌夫人得知后,就跑来闹,学校只得把她给开除了,丢表的于磊都不计较,周雨这事自然也没人追究了。

“有想过是谁做的吗?”庄旭听到这里,脸色有些不好。

周雨摇了摇头,“跟于磊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了解了我的家庭情况后,在学校里没少维护我,跟别的富二代不一样,这人极有同情心,我承他的情,对于我,他应该是同情,喜欢不见得……”

庄旭却不这样认为,“他知道你干掉你们班主任的事吗?”“不知道啊。”周雨说,“匿名,应该没人知道。”

但在庄旭看来,那人应该是知道的,所以对她也不仅仅是同情吧,不过,他也没义务提醒她,提醒别人对自己老婆有感情,他还没蠢到那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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