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子巷乌衣弄。

孙仲谋自吃酒小卒尸首处来,又到了一家平民门庭。

这宅邸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虽比不上是城中的高门大院,可在这烟柳之地能有如此雅致小院,倒也不易。

“院落洒扫整洁,墙角还有两套衣衫未干透,粟米筛糠鸡鸭入笼,小院井井有条,还时不时传来阵阵幽香,想必这家该有个女人。”朱然站在孙权身旁低声道。

孙权点头,“尸首在屋里,进去看看。”

两人快步跟在小队长身后,只见屋内果然有两个死尸,一个高些,另一个则稍胖些,都是看起来三十岁出头的年纪。

“面部呈淤紫色,七窍流血,跟方才小卒的死法果然如出一辙。”朱然上前看了看,又借了一柄官刀拨了拨那两个尸首的手掌,“这人虎口有老茧,这人食指和中指有老茧,一个善刀剑,一个善射箭,都是习武之人。”

“门客?”孙仲谋单手抱臂,暗自思考,“这么说是被灭口的。”

“二公子所说正是小人心中所想。”那小队长拱手道,“非攻堂的刺客前两天刚要刺杀主公,来的未必只有一波,一而再,再而三,防不胜防。”

孙权点头,却没有接着应和插话,他看着桌上的摆设。

两个粗瓷大碗,里面的酒渍尚未干涸,一壶粗茶放置在茶杯中仍然温热,桌上还有四碟小菜——三盘野菜配上一盘酱狗肉。

只见那小队长拿出一根银针探了探,随手捏了一片狗肉放在嘴里。

”菜没毒,肉没毒,茶里没毒,酒里也没毒。“说着,那小队长指了指两个死尸身前的粗瓷大碗道,”毒在酒碗里。“

朱然刚要上前制止小队长的偷吃,却被孙权一把拦住,”算了随他去吧。“

如小队长这般的人,自然是习惯了当差时得三瓜俩枣,军中肯服从孙权的人本就没几个,如今要是再对这小队长严苛,只怕会让属下生怨。

“嚯,这俩人够能吃的。”那小队长看着盘子里的狗肉道,“明明就俩人搞了这么多酱肉。”

“要我说,这量就是咱们军中的大肚汉子也能吃饱三个。”

一旁的小卒见队长吃了都没事,也跟着插科打诨起来。

“队长,那您看这问题出在哪啊?”

那小队长将肉汁油水往裤子上抹了抹,而后大有指点江山的架势道,“我在徐家当差的时候,也曾见跟家主一起抓过几个家贼,依我说,一个想要藏匿身份的小贼,他想在这瓶子巷中脱身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混出去,二是混到熟悉且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你们说,瓶子巷这地方哪里最不容易被发现?”

“不知道。”几个小卒纷纷摇头。

“傻啊!”小队长笑骂道,“方才一进门时这位朱君理将军的义子就说了,院中应该还有个女人,这女人若是想活命,躲到烟花柳巷中难道不是最容易嘛?”

众人听了之后顿时一阵佩服,就连朱然听后都颇为信服地点头,看着一队人马往外走,朱然转头问孙仲谋道,“仲谋,你不走吗?”

孙仲谋摇头,“小施,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有什么不对?我觉得领队队长说得句句在理啊。”

孙仲谋蹙眉道,“烟柳之地也需要建造户籍,若是良家女子临时去投官兵一搜便知,若是烟柳女子平日里即便想出来那也是难的,这劣等窑馆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又怎么可能轻易找到如此听话的老鸨?还能被官兵搜查不出卖她?”

“万一那老鸨就跟她是一伙的呢?”朱然追问道。

“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孙权摇头,“这个人连两个执行刺杀任务的门客都要杀死,可见她根本就不想留下任何知情的活口,多一个人知道便是多一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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