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昂的电话在我睡得迷迷糊糊时打过来,他说定下了一个24小时营业的火锅店的包间,让我同他的朋友去吃饭。我在灰暗的房间里光脚起身,脚踩在温热的木质地板,瞬间有些恍惚,似曾相识的晚上,光线,温度,还有淡淡栀子花的香味。也许不久穿着墨绿色的大衣任岚会欢天喜地的推开门,喊我一起吃晚饭。我只要再等一会,扎着松散丸子头的她,就会跑进来,把冰冷的手伸进我的衣服里要我帮她暖手,她的手不安份的在我的身上游走,直到我痒的受不了,喝令她停下来。她当然不肯,她嘟起红红的小嘴巴,非要我亲一下做为对她大声说话的补偿。我当然狠狠的亲下去,而且不止一下。如果不是和朋友已经约好一起吃晚饭,说不定我们在黑暗的房间里待上更久。然后她理了理自己的妆容,我快速的套上衣服,最后我们挽着手走出了房间。

我立在原地,久久不愿动弹。我在等着任任岚推门,然后告诉她,去它的什么约定,我们今天晚上就待在房间里,哪都不去。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没有等到在我脑海中反复回响了很多次的推门声。林昂的电话把从幻梦中跌进现实,它清晰明白的告诉我,这里二零一八年的绿城,而不是二零一一的武汉,我摁掉了电话,抱住双臂蹲了下去,我又看到了年轻的自己紧紧抱住卧倒在血泊中的任岚,眼泪如雨水般密集,她费力举起沾着温热液体的手,抚过我的脸颊为我擦去似乎永远也流不完的眼泪,她用最微弱的声音说道,“别哭,过生日呢。”这是她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很想流泪,但等了很久眼眶依旧是干的,从任岚去世之后,我每每如此,心里明明难过,但流不出一滴眼泪。

林昂再次打来电话,他在电话那端兴高采烈,“饭店位置已经发到微信上了,人不多就差你了,快点来啊。”我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同不大熟悉的人坐在一起吃饭,原本是我最不乐意的事,因为我不爱聊天,也不爱听别人聊些没有营养的话题,但今天我突然需要这场热闹而空虚的饭局。

挂断电话,我穿上衣服,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与林昂约定的地点。他已经和两个女孩在包房里等我了。穿米色高领衫的是气色颇好的汪嘉妮,我冲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另外两个年轻女孩一个梳着高马尾,另一个留着长直发看上去都很陌生。我在角落里坐下来习惯性的环顾四周,房间是精心装扮过的,墙壁上贴满了文艺范的海报,照片,摆着新鲜花朵的长餐桌,铺着浅灰色桌布。每张椅子的扶手上,都系着彩色气球,整体看上去还不错。

林昂一个劲地撺掇着留着长直发穿姜黄色的毛衣的女孩坐在我旁边。我便猜测,他是另有目的。于是我趁他去洗手间的时间跟了出去。

“又介绍女朋友给我呢?”我在洗手间门口拦住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林昂。

“你放心,这回绝对靠谱。”林昂拍着胸脯说道。

“得了。”我摆摆手,“不算那些偶遇的,你正经地给我介绍三个女孩。第一个女孩明明乡土浓郁,却模仿港台腔,只要一开口说话,我的鸡皮瘩起一身。另一个谈吐没问题,只是坐完我的车,我放了一个星期都没开,香水味太浓了,她是不懂怎么用香水,把一整瓶香水都洒身上了吧。上次,你又说给我介绍的女孩,大眼睛,娃娃脸,还是公务员,除了个子有点矮。见面一看,眼睛果然够大,双眼皮宽得可以开火车,穿着十公分的高跟鞋还不到一六五。我谢你不捣乱之恩,以后你还是别再契而不舍给我介绍女朋友了。”

“你怎么不说自已太挑剔呢!整过容的怎么了,她们还不是为了美化这个世界。”

“个人选择,本无可厚非。只是我不喜欢而己。”

“好,以前的不提了,单说今天晚上的这个怎么样吧。长相清纯,谈吐不俗,身高不低于一米六三,比你念念不忘的慕颜可好。”林昂一脸期待。

“我没觉得怎么样,我觉得我的生活里除了找女朋友之外,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你可拉倒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啧啧。连这么长的成语都会用了,和有文化的人在一起熏陶过的你,的确不一样呢。”我打趣道。

“去你的。这个歇后语小孩子都知道好嘛。”

“你不就是个小孩吗?无论喜欢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

“看来你对我真的是不够了解。”林昂有些丧气道。

“目前除了两件事例外,一是喜欢汪嘉妮超过半年了,二是做调酒师超过四年了。说明你本人并非喜新厌就而是没遇到真爱,对吧。”

“我以为你只关注你自己呢。”

“我还关注你什么时候和汪嘉妮分手。”我微笑道。

“我擦,什么人呢你!我好心给你介绍女朋友,你却咒我分手。我告诉你啊,你……”林昂动了怒。

“开玩笑呢,还认上真了?”

他放下要落在我身上的拳头冷哼了一声。

我打开水龙头,开始洗手。林昂打开另一支水管沉默了一会,突然没头没脑的来了句,“她对我始终不冷不热,你说她是不是……唉,算了你应该更不了解女人的心理。”

他把擦手纸扔进垃圾桶,然后很严肃的说道,“今天你得给我个面子,虽然没看上人家,也不要表现得那么明显,坚持到最后,别再半路逃跑,留我一个人给你的任性善后。”

我郑重的点点头。

回到包间,菜已经上齐,众人已落座,每人面前是一只小小的铜锅。牛肉,羊肉,青口,扇贝,青菜和各种菌类摆了满满一桌。林昂举起面前的酒杯,说了一段开场白。“这么冷的天,大家还都愿意跑这么远的路来吃这个火锅,说明我们是同道中人,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吃火锅来干一杯。”众人大笑。

他的开场从来不落俗套,好玩又新鲜。这是他最擅长的,和陌生的人很快成为朋友,活跃气氛,成为社交圈的中心,人群中瞩目的焦点。铜锅里的水沸起来,我放入青菜和蘑菇,他已经和那两个女孩熟络的只差称兄道妹了。穿姜黄色毛衣的女孩姓付,扎高马尾的女孩姓黄,名字在林昂介绍完之后,我很快的忘记了。这是我的一贯毛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人连名字都很快忘记。

认识林昂的这么些年,我早已习惯躲在他的背后,看他出尽风头。我望向窗户,却猛然间想到,停车场的那晚,慕颜从她朋友身后站出来时差涩的模样,或许我们的本质上是同一种人,所以,我对她才会一见如故,而不是因为她的某些表情像极了任岚。

“琛,快看有奇迹发生了。”我回过神,林昂的面前扔着煮好的青菜和蘑菇,我的锅里正在煮着的是明虾和青口。在我走神的时候,林昂给我的菜掉了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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