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低估任何一个女人,她可以温柔入水,让你满心欢喜,她也可以淡漠如冰,让你身坠地狱。
———题记
夜色撩人。
此时的安城,华光点点,犹如一个娇艳欲滴的新娘,悄悄然披上了红妆。
我牵着小欣的手,漫步于酒吧街头。
她很温柔,像是一个贤妻良母,这些天来,我们都在一起,相守相依。
她烧的菜太好吃了,特别是回锅肉与炖排骨,我的最爱。
犹记得,我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每隔三两天,她就会给我炒回锅肉,给我炖排骨。
我更喜欢小欣身上淡雅的体香,就像公安局里桂花的味道一样,让我痴迷而向往。
真好。
妈妈走了,紫萱也离开我了,但最终,我找到了情投意合的女人,她不但温柔入水,而且还善解人意,每说一句话,每做一件事,都能往我的心里去。
知心人很难找,千不寻一。
而我,成了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她是坐台小姐又如何?她有过很多男朋友又如何?她脾气反复无常又如何?
她在乎我!
我像是有家了。
小欣说的没错,两个人流浪的灵魂相互取暖,总比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好,我们可以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写书,一起杀人。
我们,正在创建属于我们二人的完美世界,有光、有火、有血,还有魂。
有她在身边,我忽然觉得,街边的霓虹灯不再刺眼了,就连我们小区里的那条杂毛狗,也显得可爱起来。
小欣说,它身上的杂毛,像太阳的耀斑,这条狗很聪明,好像听得懂小欣的话似的,虽然我没有给它扔骨头,但它不像从前那般一看见我,就乱吼乱吠了。
我感觉,自己像是变成了一个好人。
酒吧街,很是繁杂,虽然已过凌晨零点,街上依然不见冷清,时而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人群。
有人在大街上大吼大叫,癫狂无比;有人蹲在街边,狂吐不停;还有某对情侣,靠在电线杆上激烈拥吻。
我注意到一个乞丐,他残破的碗中,竟有几张百元钞票,正抖着双腿,斜眉歪眼地抽着三十五一包的遵义牌软盒香烟。
小欣的主意太对了。
这个世道,扭曲而肮脏,让人费解。
我们需要做一些事情,把这些垃圾一个个的清理掉。
比如,小欣说的那个目标。
今晚,我们就是为此人而来,杀了她!
经过几天的观察,她时常出现在酒吧街,且选定一家酒吧,就在对面的转角处。
那里,蔷薇漫壁,挂着一块无精打采的霓虹灯招牌:醉玲珑。
这家酒吧生意一直不是很好,但据说,酒吧的女老板钟玲珑之所以还开门营业,只为等一个死去的人回来,她怕他回来找不到家。
我觉得,整条酒吧街,除了我和小欣,恐怕,也只有这个钟玲珑是正常人了。
全他妈的都是疯子,该死。
“大宝哥,你看,她出来了!”正在这时,小欣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
真好听,依然那般温柔,和在床上一样。
我咧嘴一笑,抬眼望去,一个丰腴而妩媚的女人,夹着一根香烟,提着一个小包,扭着腰,悠悠然走出醉玲珑酒吧。
只是第一眼,我心潮涌动。
她,果然真的穿着一套红裙子,紧贴在凹凸有致的身上,犹如一把烈火,在我心里,熊熊燃烧起来。
“就是她么?就是她经常欺负你,就是她经常背着老公勾三搭四?”我轻声问道。
不知何时,声音沙哑了,我竟然没发觉。
“嗯!”小欣轻轻点头。
“你在这儿等着我,嘿嘿!”我盯着街对面那道身影,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嘴唇。
“没事儿!”小欣说道,“我跟在你后面,要不然怎么算是你真正的读者?”
“好!”我点点头,迈开脚步。
此时,那道红色的身影,已然步入一条小巷中。
我知道,她定是回家了。
这几天了,她都会过来喝一杯鸡尾酒,与酒吧里的男人扯皮半天,随后醉醺醺的,一个人独自回家。
她家就在酒吧街后面小区里,若是走大街,要绕一圈,而走这条巷子,只需几分钟就到,这几天以来,她都如此行事。
我跟进巷子里,就在她十米之外。
熟悉的感觉又一次刺激我的神经,那柔顺的长发,那火一般的丰臀,还有那淡淡的玫瑰香,她身上的每一样,都让我热血沸腾。
“哒哒哒!”
高跟鞋的声音,清脆而均匀地回响着,像是一只闹钟不紧不慢地数着倒计时。
玫瑰香的味道越来越浓了,我离她,已然在五米之内,她依然未觉,像是前几天被我杀死的那个女人一样。
此时此刻,我仿若能看到,她迷人的身段中,甘甜的血液在流淌。
近了,近了,我来到她两米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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