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边,翁千歌安静了片刻。
谢睿忍不住多了句嘴,“按理说,两个人的事,旁人不好掺和。
但在这异国他乡,你又是我的忠实观众,我不讨好说一句,他应该是真的喜欢你。”
“哦?”
翁千歌笑了,“这么肯定?”
“男人的磁场吧。”
谢睿轻叹,“我虽然是男的,但我不是帮他说话,是帮你。
你是我朋友,他可不是。”
他如此郑重,翁千歌不好玩笑。
应声道:“嗯,知道了,睿哥,告诉他吧。”
该来的,终归是要来的。
“好。”
通话挂断,翁千歌深吸口气,眼神空洞了良久,轻轻笑了。
肩膀被人拍了下,翁千歌扭头,毫不意外。
是那个年轻的混血,这两天,他总是在她跟前晃。
“你好。”
翁千歌粲然一笑,指指身边的位子。
混血喜上眉梢,难得她主动邀请他。
“我请你喝酒。”
“我请你吧。”
翁千歌笑着摇摇头,打量着他。
混血年轻漂亮,但看他的谈吐穿着,经济状况只怕是一般。
观察了两天,翁千歌觉得他挺合适的。
只要花点钱。
这世上,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那都不是大问题。
混血抱着杯子喝啤酒时,翁千歌托腮,凑到了他跟前,笑着吐气,幽幽道。
“你住在哪里?”
这话,不可谓不惹人遐想。
“呃……”混血愣了下,脸颊微微泛红,“我那,只怕不方便,我和人合租的……” 哈哈。
翁千歌大笑起来,轻拍他的脑袋,“饿了吗?
叫东西吃,姐姐给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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