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边,翁千歌安静了片刻。

谢睿忍不住多了句嘴,“按理说,两个人的事,旁人不好掺和。

但在这异国他乡,你又是我的忠实观众,我不讨好说一句,他应该是真的喜欢你。”

“哦?”

翁千歌笑了,“这么肯定?”

“男人的磁场吧。”

谢睿轻叹,“我虽然是男的,但我不是帮他说话,是帮你。

你是我朋友,他可不是。”

他如此郑重,翁千歌不好玩笑。

应声道:“嗯,知道了,睿哥,告诉他吧。”

该来的,终归是要来的。

“好。”

通话挂断,翁千歌深吸口气,眼神空洞了良久,轻轻笑了。

肩膀被人拍了下,翁千歌扭头,毫不意外。

是那个年轻的混血,这两天,他总是在她跟前晃。

“你好。”

翁千歌粲然一笑,指指身边的位子。

混血喜上眉梢,难得她主动邀请他。

“我请你喝酒。”

“我请你吧。”

翁千歌笑着摇摇头,打量着他。

混血年轻漂亮,但看他的谈吐穿着,经济状况只怕是一般。

观察了两天,翁千歌觉得他挺合适的。

只要花点钱。

这世上,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那都不是大问题。

混血抱着杯子喝啤酒时,翁千歌托腮,凑到了他跟前,笑着吐气,幽幽道。

“你住在哪里?”

这话,不可谓不惹人遐想。

“呃……”混血愣了下,脸颊微微泛红,“我那,只怕不方便,我和人合租的……” 哈哈。

翁千歌大笑起来,轻拍他的脑袋,“饿了吗?

叫东西吃,姐姐给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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