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于。那燕军先锋情况,我已打探得清楚。约莫三五百人马,领头的是个没听说过的人物。”
不多时,方才被拦住问路的老者就出现在了段文鸯面前。
“只有三五百人马,那倒也不难处理。”
行军的时候,没有人会穿着铠甲负重前行。
这便是突袭最好的机会。
三五百人的先锋队,要是能够将他们吃下的话。这批人数本就不多的燕国军队,必然会遭受重创。
“去路口埋伏好,那里是通过阎乡的必经之路。”
……
段文鸯刚刚布置完毕,麦铁杖就带队来到了阎乡。
“将军,这沿途人烟稀少。果然另有猫腻。”
副将一路观望,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对麦铁杖说道。
“不错。阎乡处于督亢之地,是咱们燕国最为富庶的地区。我们行军数十里只有这寥寥十几户人家。其余大多人去房空。虽然这几个月连续征战,但陛下并未征发此地。甚至连个邬堡也不曾见,可见多半是初来乍到了数量不菲的歹人了。”
“燕人受死!段氏单于段文鸯在此!”
正说话间,几声锣鼓突然打破了寂静。
道路两侧涌出大批白面高鼻的胡人来。
为首一人,身穿一副犀牛皮甲。手持长枪,更显英武。
“段氏儿郎们!杀了这帮燕兵,为我们段氏报仇!”
“呵,爷爷还说是哪路兵马到了此地。没想到竟是这帮丧家野狗!”
“弟兄们,抄家伙!”
见埋伏在此的,原来是段氏鲜卑的残部。麦铁杖彻底放下了后顾之忧。单手扯开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穿着的皮甲。
“什么?”
这一举动,让段文鸯一愣。他看到所有的燕军士兵身上,都穿着了轻便的皮甲。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身后的辎重车上堆放着刀剑,盾牌等一系列适宜贴身肉搏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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