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白鹿哈欠连天的坐在梳妆镜前做妆造,困倦的不得了。

花花姐姐:“你昨天晚上做贼去了还是偷人去了,怎么给你困成这样。”

鹿总老脸一红,都不用打腮红了,自带腮红。

历筝似笑非笑的瞥了一眼坐在旁边的霍衍放,笑的十分暧昧。

富婆群里的小姐妹那眼神多毒辣呀,花花姐姐和阿历克希顺着历筝的眼神看过去,都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鹿总的老脸已经红成了猴屁股。

阿历克希弯下腰,在她耳边笑的异常诡异:“终于得偿所愿了?恭喜啊!”

花花姐姐也弯下腰,啧啧咂舌:“霍总也太不体贴人了,怎么能闹的那么凶,瞧你今天没精打采的样子!”

白鹿透过化妆镜飞快的撇了一眼男朋友,他正一脸认真的低头玩手机,如果她没猜错的话,他是在给她超话打卡签到做任务。

她红着老脸,小小声的说:“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历筝叼着烟却没有点燃,错愕的问:“没做?”

白鹿红着老脸摇摇头。

花花姐姐顿时就绷不住了。

历筝也一样,压低声音恨铁不成钢的质问她:“那你和霍总那么长时间在浴室都干嘛了!啊!”

白鹿声音细如蚊子,哼哼唧唧的也听不清楚她说了什么。

阿历克希牵起她的手,给她的手指戴上了戒指,意有所指的说:“是吧?”

白鹿红着老脸缩了缩脖子。

阿历克希又笑眯眯的随便跳了一支口红,他刚把口红转出来,鹿总就深深的把脑袋埋进了胸口,做鸵鸟状。

吃过见过的姐妹群顿时就明白了。

呵!

除了那最后一步,基本上能干的,都干了呗。

鹿总只差那么一步,就得羞愧而亡了。

好在富婆群的姐妹们也没过分挪揄她,非常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

毕竟三个人都得从鹿总的手里拿薪水,太过分把碗饭丢了,那可就亏大了。

白鹿的妆造很快就做好。

这是她第一次带着作品在国际场合亮相,所以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中国风。

阿历克希和花花姐姐的第一反应都是给她穿旗袍,被她一脸嫌弃的拒绝了。

旗袍是传统服饰这点没错,但她始终喜欢不起来旗袍。

不为别的,就因为一提到旗袍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民国,那个军阀林立,战火纷飞,饿殍遍野,对百分之九十九的普通人来说,充满了绝望的时代。

前世在吴丽萍的来者不拒之下,她拍了好几部民国时代的偶像剧,和军阀少爷谈恋爱,和大家族的少爷谈恋爱,和霸总谈恋爱,和黑bang大佬谈恋爱,各种谈恋爱。

电视剧里把民国形容的太美好了,可真正的民国对普通人而言是个什么人间地狱,随便上网查一下资料就会知道,了解一点历史也都会清楚。

这就是她pass掉花花姐姐和阿历克希建议的原因,单纯就是个人喜恶。

和两位造型师商量过后,她的衣服很轻松就定下来了。

大红色的马面裙,手工刺绣图案为千里江山图,上衣则是米色的唐坦领半臂,材质是真丝。

高跟鞋是霍氏高奢的定制款。

配饰全部都是醉长安的新系列,花花姐姐和阿历克希都没怎么仔细的挑选饰品,把最夸张最大,看着就最贵的饰品让她戴上。

强调的就是一个贵气。

至于发型,阿历克希就那么随意的拿胭脂玉簪给她做了一个盘发,简洁简单,额前和腮边的碎发自然散落,没有留海,露出了她的大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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