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振中刚回到公司,就遇到了罗辉。罗辉到他的小办公室里找他,没找着,正要出来,转身碰到他。
罗辉此番忙里偷闲过来,是想约陆振中一起探望倒霉蛋陈斯麦。
陆振中听罗辉说完,笑着拍了拍罗辉的肩膀:“别去了。等陈斯麦病愈归来,请他吃最贵的面就是了。另外,陈斯麦应该不是最倒霉的那一个。”
“最倒霉的是肇事司机?听说还是我们新能源车的供应商呢。”
陆振中默默回想那被纱布包缠依然很猪头的脸,很不厚道地笑了一下。
罗辉前脚走,冰步琳后脚到。
今天的冰步琳,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光彩照人。以前的美,美的是表层的五官和深层的气质;今天的美,除了漂亮的五官和过人的气质,还有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闲逸,使她看起来像超凡脱俗的大美人。
“哎呀,今天怎么这么漂亮!”陆振中脱口而出。
冰步琳扑哧笑出声:“原因我已经跟你家小白讲了,你自己回去问去。我过来是喊你开会的。”
“我们经理真平易近人,通知开会都亲力亲为。”
冰步琳飞一眼陆振中,那神采,那表情,真真养眼,陆振中含笑看着,心里很舒畅。波澜不兴的舒畅。唯一的感觉是:美是生产力。诚不我欺。
“你怎么突然变了?”冰步琳低声问。
“瞎说。明明是一天天长高、变帅。”陆振中朗声回答。
冰步琳笑着摇头,报了个会议室号,走了。
陆振中游刃有余地度过半天工作日,下班驾驶着老伙伴迈腾回安亭新苑。
还没有到6楼门口,就依稀听到女儿的声音。以为自己幻听了。侧耳再听,越听越像。赶紧快步去开门。拉开房门,果然是他的大宝贝来安亭了。
小珍奇扎了两根高高的马尾,穿着漂亮的裙子。每回见到爸爸,典型动作就是飞扑过来。陆振中抱起她,想像以前一样举高高,发现很吃力。孩子的份量不知不觉在增加。
摸摸小珍奇的头,她已经一米二五。到六月份,就要幼儿园毕业;9月,就是一名小学生了。
“你们今天怎么过来了?”陆振中走到厨房,找到桑白月。桑白月正在切胡萝卜丝。陆振中难得风情一回,环住桑白月的腰,问道。
桑白月切丝的手纹丝不乱。她只是拿脚倒着踢了他一下。轻且温柔。
“拜托!今天是你儿子一周岁的生日。”
陆振中笑了。
他还真忘了。
桑子齐已经能走能跑,能用有限的词语表达无穷的意思了。他虎头虎脑,完全符合陆妈妈对大孙子的所有想象。陆妈妈宝贝他,宝贝到无以复加。
还好,陆妈妈虽然大字不识几个,道理还是懂得的。知道溺爱就是伤害,所以并不会无原则迁就桑子齐。
桑白月即使怀着一颗挑剔的心,除了能挑桑子齐点普通话洋泾浜之外,还真挑不出小小子啥毛病。
“瞧你这爸当的,也不知道天天都想些什么。儿子长在你眼皮底下,天天看到,居然连人家生日都忘了。”
桑白月的嗔怪配合着切萝卜丝的韵律感,听在耳朵里,不仅不觉得烦,还听出几分温馨来。俗世的烟火气,一定包含老婆的抱怨和老妈的唠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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