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旦夕祸福,即使凯恩知道早晚报复都会上门,但这速度是真够快的,时间才过去不到三个小时,凯恩刚从铁匠铺里买了把上好的匕首,走出门,就发现有几名凶神恶煞的混混拦住了他和科莱恩斯的去路。
“我劝你们最好让路!”
混混听后皆是露出嘲讽之色,科莱恩斯见他们不听劝,拔出剑就对准他们。
“哎呦,真是了不起!手里拿把剑就真把自己当成英雄,啧啧啧,你们俩最好跟我走一趟,还能少受些皮肉之苦。”
领头的混混身材高大,粗壮的手臂上还纹有刺青,相比之下,科莱恩斯在他面前就像是个小孩子。
路过的行人不想惹火上身,纷纷绕路,私下里还悄悄议论。
“这两个年轻人要倒大霉了,居然惹上了血狗帮,还是血狗帮最强的打手巴鲁特,恐怕又要被剁碎了喂狗。”
“别看戏了,离远点吧,免得受牵连!我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嗷嗷待哺呢!”
“对对对!快走!”
原本热闹的街市一下子清冷下来,尤其可见,血狗帮对周遭的居民的威慑力之大。
不过科莱恩斯是个外来人,他都没有听说过,那他必然是不放在心上的,某个乡下城市的地头蛇罢了。
“小子!怎么样?怕了吧!我再给你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要么乖乖和我们走,要么被我们打断四肢抬走!”
按照以往,只要在这个城镇里听到了血狗帮的威名,任谁都得给三分薄面,平头百姓直接跪地求饶。
“你觉得你能带走我们吗?”
科莱恩斯不怀好意地问道。
“那就试试!”
站在铁匠铺里的凯恩握紧了手中的匕首,心里还是慌得很,事到如今,也只有相信科莱恩斯,大不了鱼死网破,反正他是死过一次的人了。
混混头领巴鲁特猛地打出一拳,地下拳坛出身的他自从成为打手后,还没有人敢这么不给他面子。
这一拳下去,别说普通人。哪怕是其他拳击手都需躺床上静养一个月。
不过,他今天确实失策了。
只见剑光闪烁,巴鲁特的小臂就被瞬间斩下,速度之快,在场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巴鲁特愣愣地看着落到地上的手,这斩击之迅速,甚至都还未让他感受到疼痛。
“大大哥!”
跟班们看大哥呆站在原地,以为大哥吓傻了。
“唉?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的手啊!!!混蛋!!!”
小弟的呼喊声让巴鲁特回过神痛苦地大叫起来,他用另一只手捂住断裂处,仍旧阻止不了大量的血液流出。
地上满是血液,而科莱恩斯的剑上却不见丝毫血痕。
“我说过,你们最好让路,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听我的话呢?唉,真是无奈。”
跟班们只好扛起巴鲁特,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一群欺软怕硬的废物。”
“厉害啊!科莱恩斯,没想到你的剑术这么厉害,我都看不清你出剑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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