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联邦,下城区。
在一家酒馆里,飒独自坐在一个卡座内。他点了一瓶普朗酒和几个小菜,正惬意的品尝着,缓解着这连日来的旅途疲惫。
足足五天,从拉曼娜返回帝都后,他当天就启程,足足花了五天时间才刚刚抵达七城联邦。从格兰特城到七城,主要的交通运输就是靠一种在沙漠中生存的动物沙漠象。这种生物和普通的大象很类似,区别就在于它们的脑袋上面长有一个巨大的犄角,这个犄角内部则储满了水分,令其可以在沙漠环境中长时间不用饮水,保持运动能力。
不过,骑着沙漠象连续跋涉五天,这可不是什么奇妙的体验。刚坐上去还多少有点新奇感,然而半天过后,屁股就开始受不了了。这个时候飒就十分羡慕烈能够拥有一头属于自己的狮鹫。
如果说在帝国内有什么事情是只能凭借实力办成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的,恐怕就只有成为狮鹫骑士这么一件事。
早年间飒也是极其想成为一名狮鹫骑士翱翔在天空中的,但无论他如何提高自身的武技,每一次去鹰嘴岭位于扎瓦尔森林北方的狮鹫栖息地,都是铩羽而归。
想成为一名狮鹫骑士,首先得有一头认可自己的狮鹫,而想要获得狮鹫的认可,就要用先征服它类似于驯马,需要死死抓着因受惊狂躁而直冲云霄的狮鹫不放,如果在这期间不慎跌落,那下场就是摔的粉身碎骨。
如果能侥幸坚持到狮鹫精疲力竭的降落,那么就算成功了一大半。之后只需要和这头狮鹫同吃同睡一段时间增加好感,当狮鹫愿意让骑士触碰自己羽毛的那一刻,就真正的大功告成了。
狮鹫骑士之所以高贵而顶尖,就是因为每一名狮鹫骑士都是赌上了自己的性命才得以成功的。狮鹫和骑士之间的感情也是无比深厚,在战场上经常出现骑士阵亡后,坐骑狮鹫不顾一切的冲向敌人死战不退的场景即使战斗胜利,狮鹫也会不吃不喝的守着骑士的尸首,直至绝食而亡。
然而飒每次进入到鹰嘴岭,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狮鹫群发现无论他如何隐匿行踪,狮鹫总能够发现他的踪迹。随即狮鹫群便会像如临大敌般的集体升空,对着飒发起一波又一波的俯冲攻击。这样的攻势即便是巨龙也难以承受,更何况是飒。
飒一共尝试了五次,每一次的结局都是被迫跃入扎瓦尔河遁走,只得悻悻然离去,从此他也就打消了成为狮鹫骑士的念头。
为什么狮鹫偏偏就不愿意给我个机会呢,感觉就像和我有仇一样,难道我注定和狮鹫无缘吗?
对这件事飒虽不至耿耿于怀,但也一直是百思不解。
我要是有一头狮鹫,何至于让屁股活活遭了五天的罪!
飒想起狮鹫往事,又想到自己的屁股,郁闷的喝了一大口普朗酒,觉得还挺佩服那些常年往返于七城和帝国之间进行贸易的商旅们。
那么多年怎么也不设计改进一下象鞍,难道他们的屁股都是铁打的嘛。
“小兄弟,从帝国来的吗?”
飒一抬头,只见一个中年男子正站在卡座边,手里拿着一瓶酒一边往嘴里灌一边看着他。
飒的第一感觉就觉得自己可能遇到拉皮条的了。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这个男人穿的很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破旧,袖口都磨的快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前襟上还沾了一些酒渍。
可是拉皮条的一般也不至于混得这么惨吧?
在天生的好奇心驱使下,飒点了点头,用眼神示意对方落座。中年男人也不客气,他咧开嘴笑了笑,便一屁股坐了下来,道:“小兄弟,来七城旅游的吗?”
“差不多,到这边散散心,顺便来找个朋友。”飒抿了口酒,发现这个男人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却还算干净,甚至在他开口说话之后的酒气散发出来之前,飒还闻到了一股衣服刚洗干净的清香。
中年男子“哦”了一声,一口喝完了酒瓶里的酒,说道:“我叫马兰修斯,七城人。小兄弟,来七城玩之前有做过攻略没,要是你想了解一下七城的风土人情或者是旅游景点,都可以问我,我也算是下城区这片的百事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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