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蒙蒙亮,凌云就起来了。
这天没有太阳,天空灰蒙蒙的,一团团黑云笼罩着整个云州。
凌云跟往日一样,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厕所,然后洗漱刷牙,再然后就是收拾诊所卫生。
他经营诊所的这段时间,整个诊所可以说是干净的一尘不染,哪怕是床单被褥也一样。
凌云收拾完诊所卫生,就关门出去吃早餐了。
似乎这样的日子平淡无奇,又日复一日,但凌云却觉得非常的充实安逸,比起仙界的打打杀杀和血雨腥风,凌云比较喜欢平凡。
对他而言,高超的医术。才是他追求的目标,其他的无所谓。正因为这样,他这才在仙界偷了玉皇大帝的万年蟠桃。
仙界蟠桃有增加寿命和起死回生的强大功效,凌云偷它,并不是为了给人看病,而是为了自己,只要吃了三颗蟠桃,他的医术和针法将提升到另外一个高的境界。
只可惜,他没能得手,就被看守蟠桃园的仙童发觉,仙童是蟠桃树修炼成精的神仙。它的法术和仙法都不如凌云,但他却能随手掌控整个蟠桃园,这才导致凌云被困,没能及时遁走。
凌云重生后,对仙界得一切,不再眷恋,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没人要的孤儿,从另外一个修真世界,飞升上仙后,一直一个人闯荡,在危机四伏,血雨腥风的仙界,根本没有人情,一切靠实力说话。凌云凭借一身高超的医术,在仙界有了一定的地位。
正因为如此,他逐渐对医术有了一种近乎狂热的追求,只要是对医术有利的事情,凌云便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可以豁出性命。
言归正传,凌云在外面的包子铺里吃了十五个韭菜馅的包子和一大碗豆腐脑后,就返回诊所了。
在诊所里,凌云无聊起来,不过他并不担心,他的诊所没有生意,真正的生意是长期累月,积累起来的。
一家口碑好的诊所,从零到生意兴隆,需要三个月时间,这期间需要一定的传播力。大家只要认可了他的医术,他就不愁没有生意。
“哎吆,哎吆!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就在凌云百无聊赖的时候,一个头戴红工帽,衣服上全是水泥,身材却强壮结实,中年农民工捂着胸口,痛乎着走了进来。
看他扭曲的水泥脸蛋和额头上渗出的密密麻麻的虚汗,凌云就知道对方正在遭受病痛的极大折磨。
“医生,快,快给我买一盒胃疼的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中年农民工一进来就说自己要买药,并没有说要看病。
凌云却没有给他拿药的意思,反而盯着对方,说道,“你这得的不是简单的胃痛,看你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症状,我判断是胃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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