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善良的女孩运气果然都不会太差~
对于林学霸惨遭人生中第一次滑铁卢这件事, 沈丽姝跟他身边如临大敌的亲友们不一样。
她当然也是希望林辰松金榜题名的,也愿意为此力所能及的提供帮助,可他到底只是她弟弟的师兄, 不是她亲哥, 心态上要放松很多。
学霸本人考前还亲口说过,这次只是试水, 已经做好了落第的准备, 她就更轻松了。
反正以他的年纪和水平,多考几次总是能上岸的,平常心就好。
真正引起沈丽姝注意的, 是从老爹那里得知, 林举人好像担心儿子猛然遭受打击, 从此心态不稳, 为了帮他开解, 准备送他去名校白鹿学院进修。
当然这会儿不叫进修, 而是游学。
说起来大弟二弟的启蒙老师林秀才, 也是找关系去白鹿书院念了几年, 水平突飞猛进, 最终跟林辰松成为同一届的举人。
只是有这位少年天才的族侄珠玉在前,这位林举人显得黯然失色许多。
林辰松也对这个安排充满期待,他之前就听族叔说起,每年赶往白鹿书院的学子络绎不绝,其中不乏像他这么大的青年,哪怕无法正式拜入书院门下,或旁听先生授课、自己钻研,或结识三五志同道合之友,论道游历。
只是他身为三代单传的独苗苗,老太太和举人娘子心里的宝贝蛋,听说林辰松此去短则大半年,长则一两年,又没有电话和视频,婆媳俩反应巨大。
先不说这时代男人铁了心要做的事,家里女人哪怕是老母亲能不能拦得住吧,林老太太养育出了一双举人儿孙,早逝的林老爷子也考取过功名,这些经历都注定她的见识并非普通老太太能比,举人娘子也一样。
生而渺小却心向伟大,已然可歌可赞。
顺便也勾起了其他朋友去周围转转的心思。
身为主人的沈丽姝就默默看着,看金主爸爸跟她的狗子多么要好,看他如何在她家闲庭信步的遛狗,严重怀疑大佬再多来几次,是不是就可以把这当他家了?
他这身旁若无人的气势,大概去谁家,都会比那家的主人还像主人。
善良的女孩运气果然都不会太差~
常言道狗仗人势,初一身为庄子主人的狗,沈丽姝没时间常过来,它俨然就成了这里的老大,沈大伯沈二伯对侄女事事上心,一条狗也恨不得供起来,来这里帮工的村人见状只会更客气,于是养成了小家伙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性格,很快觉得小园子溜起来不够爽,要大佬陪它去外面玩。
徐力已经把看好的铺面拿下了,要做的事情还挺多,原东家或上任商家留下的东西,该清理的清理,多年没动过的基础设施也要趁机修整,正在兴头上的徐力都想事事亲为,他还要努力洗脑,哦不,是劝说青娘来租自己的店铺,简直忙到起飞,沈丽姝这次便不准备带他了,刚好他弟徐林趁机毛遂自荐,她愉快的换了个小表弟了。
当然沈家人没有轻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得知喜事,沈家旺和沈徐氏还是亲自领着大弟二弟去给曾经的先生贺过一回,送上的贺礼也颇为贵重。
刚跟林学霸讨论了去江州的白鹿书院,究竟是坐船还是马车方便,转头就看到大佬蠢蠢欲动想要招猫逗狗眼神的沈丽姝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也许他们当中大佬和秦沣家里并不缺庄子,但大部分时间,也都是被困在家中的四方天地中,住在镇上的林辰松和师弟们也一样,平日里忙着寒窗苦读,乍然欣赏到如此开阔的自然风光,还是颇有几分野趣的。
被践行的林学霸备受瞩目,沈丽姝暗中要关照的大佬也颇为惬意,他出身富贵,别说升学压力,甚至未来连升职压力都不会有,只需要享受人生。祖国的大好河山他大概早就享受过了,对大家热议的话题不甚在意,只偶尔搭几句话,注意力渐渐放在沈丽姝特意准备的猫猫狗狗身上。
于是几日后的一天,同一个场地和同一批人欢聚一起。
她们也就是一时无法接受,早晚会被劝服的。
表面上不可一世的大佬,私下果然是个毛绒控,简直反差萌。
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屋外青草遍地、鸟语蛙鸣,一派田园风光,很是值得观赏。
要说其中唯一的人员变动,反而是沈丽姝这边。
林家父子忙着安抚家人,导致定好的行程迟迟无法动身,这才让沈丽姝有机会听到风声。
秦沣是下一辈中比较受看重的,家中长辈都看好他这次中举,这次早早就安排他回老家备考了。
可以说这场聚会啥都好,就是费狗~
践行宴欢送的不仅是林学霸,还有准备回老家参加考试的秦沣。
曾经的林秀才能有机会进入白鹿书院, 不仅仅是友人帮助, 身为族兄的林举人也不遗余力出过力的, 也是看到了他的成功案例, 林举人对名誉天下的白鹿书院,有了更高的评价,他希望儿子去白鹿书院,不仅要开阔心胸、提高见识,哪那里针对性培养科举人才的能力,是他更为看重的。
林辰松最后还是选择了马车出行,不是有钱任性,而是林举人和他老师,各自都准备了一叠名帖或书信,让他顺道去拜访,同这些文化人交流所得,才能取众家之所长。
面对小猫小狗的金主爸爸,气质上都好像平易近人的许多,最漂亮的雪团一如既往高冷,在沈丽姝这里打滚没得到抱抱后,就自顾自跳到秋千上晒太阳打盹了,对某大佬的橄榄枝不屑一顾。
毕竟读万卷书不如破万里路,白鹿书院无论如何都值得一去。
不仅沈丽姝坚信此行能顺利,林辰松也相信,对她提前为自己践行的好意欣然接受,于是沈丽姝又一次风风火火的发出邀请函,朋友们也一如既往的爽快应邀。
金主爸爸不在眼熟行列,但小狗狗天不怕地不怕,只是被多看了几眼,就摇着尾巴跑对面去了,狗爪子抬起往那片绣金暗纹的料子上勾,没听到训斥声,狗胆立刻肥起来,一会儿在大佬脚边打滚求摸,一会儿扒拉他的衣服,狗爪子下去能扯出几根丝,恐怕回去这身衣服就彻底报废了,沈丽姝看了都心梗,大佬却能面不改色陪小狗玩闹。
然后沈丽姝就看着这群人玩嗨了,甚至骑马去遛狗,大佬、秦沣和林辰松几人都骑得很溜,剩下他们几个不会骑或者年纪小的在一旁围观,目瞪口呆,就差高喊六六六
最后的结果是他们尽兴而归,把沈丽姝家的狗子累成狗了。
这么一想,心境也随之开阔起来,更是身临其境去感受这片自然风光。
初一已经三个多月了,颜值还没被燃烧彻底,依然奶乎乎,虎头虎脑的,跟趴着就不动的雪团相比又是一个极端了,精力旺盛的小猎狗每天在庄子上快乐奔跑,因为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做工,认生小狗逐渐变成社牛小狗,今天看到这么多人进院子陪它玩,更是上蹿下跳,围着沈丽姝和几个眼熟的转圈,小尾巴都要摇出残影了。
以时下读书人广交朋友的习惯,他这一路怕不是走走停停,经过每个城镇都得翻一翻拜帖。
读书人每天拜读着名人雅士做的锦绣文章,就没有不想追寻前人踏遍大好河山的,林辰松当然也不能例外。
小狗狗没有大人的烦恼。
至于林家人的意见还没统一这件事,沈丽姝是不担心的。
放眼望去,远处青草河流仿佛都跟天迹接轨,不免给人一种天地之大而自身渺小如尘土的震撼感。
沈丽姝心想,朋友要出远门游历,那不得组织一下大家给他践行?
刚好她前两天还想着要找个机会,好好再招待大佬一回作为报答呢,这机会立刻就送上门,给林学霸践行的同时回报一下大佬的人情,简直不要太完美。
大佬也不在意小猫咪的无视,他今天似乎兴致极好,或者说有沈丽姝在,他就没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从进院子起,眼底就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小猫不理他,还有小狗。
这点小事影响不到大局,朋友们一回生二回熟,这次聚会互相之间都显得熟稔和谐了,见到刚落榜的宴会主角林辰松,也只是略略问候宽慰两句便转了话题,当事人情绪稳定,他们也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反倒就着他即将去白鹿书院,讨论起了几大名校,和它们所在的名山大川。
听到消息的沈丽姝前脚送别了林学霸,后脚又去码头送秦沣。
游学是所有学生都向往的事。
混熟以后,小狗嘴又叼着大佬的衣服,要他起身陪自己溜溜。
当然这只是沈丽姝不成熟的小想法,古人游学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拜访各地名家、上门求教,学霸本人并不认为这是困扰,意气风发的告别亲友出发了。
秦沣回乡备考,当然是乘船最快。
哪怕船不能直达老家,中途换乘马车,也能节省至少一半的时间。
沈丽姝也给秦沣准备了些旅行途中能用到的东西去送行,自觉对朋友们一碗水端平,十分公平公正,万万没想到在码头看到祈哥儿要跟秦沣一起出发,当时就懵了,“祈哥儿还这么小,不会就要一起回乡应考了吧?”
不会吧不会吧,秦家长辈这么丧心病狂的?
林举人说让她家大弟二弟准备应考,结果准备至今还没下场,可见一味的揠苗助长并非好事。
祈哥儿比他俩还小几岁呢。
秦沣被她夸张的表情逗得哈哈大笑,还是祈哥儿乖巧贴心,主动解释道,“我还没有这么快下场,但是祖父说早晚也要走这几遭,不如趁此机会跟着回去看看,亲自走过一遍,往后轮到自己才不会慌慌张张。”
笑完之后的秦沣补充道,“家中素来有这个传统,祈哥儿年岁是小些,可他天赋也高,说不得也是兄弟中最早下场的,曾祖和祖父才叫他跟我走一遭,毕竟祈哥儿第一回 出远门,而我已经回去过两三回,自然是跟着我方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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