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用一下。”
然后就一阵风一般跑了。
他让她这番神操作给弄愣了,稍一迟疑,屋里早没了小丫头的踪影。
这还真是个小孩子,想要什么就等不到天亮。他倒要看看,她几时能回来?
手里有了钱,还开了他的车,她还不得在外面疯够了,把钱都花出来?肯定把家里等着她做饭吃的他给忘到九霄云外去。
他还真猜错了。
一个小时之后,不到七点,她就提了大大小小的包包,怀里还抱着一个大毛毛熊,回来了。
他又让她给整不会了。
“不是去买睡衣吗,怎么弄回这么一堆来?”他坐在沙发上,皱着眉头问她。
“这个大毛熊,我相中好久好久了,一直没舍得买,搂着睡觉,可舒服了。”她边往沙发上放东西边说,高兴的跟个孩子似的。
“那这鞋子呢,是怎么回事?”
“我也老早就想要这个毛毛鞋啊,穿上可暖和了。你家不是地暖,地板很凉的。还有啊,我那双靴子,已经很旧了,我就买了一双,临水商厦的,真货。”
沙发上被她摞了一大堆东西,远不止她说的这几样。
“还有呢?”他问。
“你的睡衣也也很旧了啊,有的地方都发白了,我也给你买了一件。这个大的毛毛鞋是你的,还有这个羊绒帽子,我也是买了一对儿。马上就要停暖气了,到时候屋里会冷的。”
……
这些年和程晓在一起,程晓从来都没想到过,主动替他买东西。
尼玛,这还真是仔花爷钱不心疼了。
不管怎么说,小丫头心里还是有他的,知道为自己买东西的同时,也想着他,这让他心里暖暖的。
程晓不是心里没有他,而是他在她眼里,过于强大了,几乎无所不能,完全不用她去为他操心。
他看看她买的东西,两个人一起穿上的话,妥妥的就是家庭情侣装。这要是让程晓回来碰上,跳进黄河他都洗不清了。
得趁着程晓回来之前,赶紧把这她给打发走,要不然非乱套不可。
“停了暖气,不会开空调啊,傻啊你?”
“也是哈?”她果真就傻傻地笑了,“你是大款,不缺那点电钱的,我怎么没想到?我去退了去!”
“不用了。”他冷着脸说,“如果停了暖气,又同时停了电,说不定就用上你这一堆乱七八糟了。”
她就又冲着他他傻笑。
“赶紧做饭去吧。”他不耐烦说。
他等着她回来做饭,就是不想让她知道自己会做饭。
要不然,小丫头知道了他会做饭,再偷起懒来,有人伺候的日子就到头了。
听到要做饭,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又跑下楼了。
过一会儿,她就提着一个大塑料袋回来了,站在门口,提着塑料袋的手向他伸了伸说:“我买了晚饭,不用做了。”
嘿,感情只要有钱,这小丫头也会偷懒。
很快,她就把餐桌摆好了,那句“开饭咯”就又响起来。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餐桌跟前。
醋熘肉片,三鲜汤,外加一碟牛肉片,两碗米饭,还挺丰盛。
“我从临水商厦后面那个小巷子里买的,那家饭馆的饭又便宜又好吃,我经常过去吃。买了我就赶紧往回跑,用了不到十分钟,饭都是热的。”
她坐在饭桌前,絮絮叨叨地跟他说着。
菜的味道不错,他吃一口就知道是哪家饭馆了。
在临水当副总的那个年代,他也经常去商厦后面那条巷子里吃饭。
饭馆面积不大,却天天高朋满座。
夏天的时候,到了晚上,店家就把小饭桌摆到巷子里来,许多人三五成群,坐在巷子里他家摆出来的小桌上,吃着他家做的菜,喝啤酒聊天,消磨晚上的时光。
认识程晓之后,他就很少去那个地方了。
想不到,小丫头买回来的菜,悠忽间勾起了他往世的记忆。
“他家的番茄炖草鱼最好吃了。”他就咕哝一句。
“你知道那家饭馆?”她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她无法想象,这么大的老板,竟然会和她一样,也去那种地方吃饭。
“这有什么新鲜的?夏天的时候,我也经常去那里喝啤酒。”他澹澹地说。
只是,他说的事情,已经是隔世。
这种小巷子和小酒馆,最适合的,就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或者,是小夫妻,热恋中的小情侣,一起去享受那种混迹江湖的乐趣。
现在的他,已经没有普通工薪阶层的朋友。以他的身份,去那种地方,也不合适。
这一生,他唯一去了那里一次,是大冬天的,半夜里带着梦希尔去的。
也只能在大冬天的里半夜去。
要不然,金发碧眼的梦希尔,反倒会成为一道奇异风景,非让小巷子乱了套不可。
不知有多少回,周大林都曾经梦想着,可以用自行车驮着程晓,浪迹于小巷子,小酒馆,混迹于人声嘈杂。
那样的生活,对他来说,温馨又浪漫。
可是,他不能强程晓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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