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星,乾国。

腊月二十一,正值隆冬。

河阳省,光中县。

天寒地冻,没有下雪。

一栋墙体斑驳的平层住宅内。

“小华,醒了没有?。”

“咚!咚!咚!”

梦乡中的洛华一脚踹开被子,条件反射地一把抓住身边的“长矛”,满脸惊疑不定的神色:什么情况,变异犬闯进来了?!

“小华,起床吃饭了。”门外的声音又喊道。

支起耳朵细听,是妈的声音,洛华回过神来,长吁了一口气,扔下了紧紧拎在手中的握力棒。

原来之前都是梦。一边穿衣,一边回忆着梦境中的一切,如此真实的梦境,他还是头一次体验。

耷拉着头发蓬松的脑袋,踢踏着棉拖走出卧室,冷清的客厅里只剩下老妈一个,端着碗正在吃饭。

“我爸呢?”洛华明知故问,主要是为了打破尴尬的沉默。

“你爸今天厂里加班,走的急。”洛华妈王琴抬头看了洛华一眼,皱着眉头问道:“你是不是又熬夜了,大清早怎么就迷迷糊糊的?”

“没啥,做了个梦而已。”洛华揉着眼睛,无精打采地说道。

看着儿子那一脸颓废无神的表情,王琴忍不住又抱怨道:“你呀,有空也好歹出去走走,这么大个人了,一直窝在家里像什么话?要不你今天再去佳联超市一趟,问问人家招不招寒假工。就当锻炼自己了。”

正低头喝粥的洛华身子顿时一僵,淡淡的苦涩从他的脸上一闪而过;他努了努唇上沾着米粒的嘴,勉强从喉咙里挤了一个“好”出来。

王琴满意地点了点头,便匆匆推着自行车上班去了。

隔着锈迹斑斑的窗户目送老妈离去,洛华自嘲一笑:明明就是想让自己出去挣点钱给家里分忧,说那么好听干什么?还“锻炼”,锻什么炼?

今年大一的洛华,寒暑假工经验丰富。整个高中,除了高三寒假,他的假期全部都是在打工中度过。和别的学生工不同,他的工资全部无保留的上交。

如今虽然摇身一变成了大学生,然而洛华的人生,依然照旧。

事实证明,高中班主任说得那些大学改变人生的鬼话,一个字都信不得。

这不,刚放假不过几天,洛华就被催着出去找工作去了。

其实在上大学之前,洛华的心里也没有多大抵触。

身为这个贫穷家庭的一名成员,分忧解难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至少洛华之前一直都是死心塌地地这样认为,并身体力行地实践着。

直到上了大学,自己这份“伟光正”的观念才被彻底被颠覆。

他算是真正开了眼界,认识到了什么叫不可逾越的差距。

人家顿顿吃肉,自己餐餐食素。

好吧,洛华不介意。素食主义者可都是品德高尚的禁欲修士。

室友阿迪耐克,本人地摊处理。

洛华表示无所谓,穿搭应该以不走光为底线。

宋濂的那一篇《送东阳马生序》不是振振有词的写了嘛: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虽然不是个乐天派,但洛华也愿意坦然接受这个不公的事实。

这种超脱的心理状态,直到某天荷尔蒙的过度分泌,才宣布终结。

该死的激素只不过争取到了几秒钟对洛华大脑的支配权,就足够他深深爱上一个女孩。

从那以后,他就破了大防。陷入自卑的泥沼不能脱身。

他的日常如下:

上课时偷瞟人家。

下课时跟踪人家。

闲暇时就匿名踩她的朋友圈。

私底下不知脑补了多少段罗曼蒂克的剧情。

现实中却是连个说话搭讪的勇气都鼓不起来。

直到某天发现人家官宣,对象竟是自己的高富帅室友。

脸上笑嘻嘻撒着白头到老的慌,心里苦哈哈受着千刀万剐的虐。

夜深人静的时候被子把头一蒙,两行清泪刷刷地不住往下流。

一厢情愿的暗恋至此无疾而终。

原来小丑竟是洛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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