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他们离开应州城的时间,定在了初十。毕竟在这边没什么亲戚可串门。左不过跟林大叔两口子一块吃饭聊天。

林济辉算了算路程。这时候出发,还能来得及在晋州过元宵。他们找了牙行将房子卖了,共卖了二十两银子。毕竟只有破旧的小屋,人家买的主要是地。

林榛跟舅舅和娘亲商量后,将提纯糖的法子教给了大家。毕竟法子不是她想出来的。另外,只有大家都会了,她才能随时买到白糖,才能见到更多新鲜玩意儿。

同时他们也终止了和苏记的合作。苏掌柜见好就收,这么久的独有点心,已经赚的不少了。

榛榛也是赚了约二十两银子。林巧月也早早带她去吃了炙肉。

出发的前一天,三人一起准备路上的干粮。

林榛想了想,决定教舅舅和娘亲做白吉馍夹肉。

林榛让舅舅倒出面粉,温水和面。加了酵母等它醒发两倍大。面醒好搓长条,分好面剂子。每个剂子搓长条卷起来,再压平,就是一个馍。另一边提前预热好锅,面饼稍微擀一擀,放进锅里小火烙。过一会儿翻面。两面都烙好随后出锅。刚出锅白白的馍上头有黄黄的焦脆,散发着面食的香味。

把膜放一边晾着。林榛开始指挥娘亲做卤肉。

之前就到屠户那里割了四肥六瘦的前腿肉,已经用清水泡了一个时辰。用盐、糖、白酒,并各种八角、白芷等各色香料来卤肉。先炒糖色。这个就不用林榛指挥了,林巧月熟练得很。先煮肥肉,煮出油下糖色,再加各色配料煮肉。之后的火候就是林巧月控制了。两小时后煮好捞出。色泽漂亮,香味扑鼻。肥肉肥而不腻,瘦肉油润不柴。

做好后林巧月剁了肥瘦相间的肉夹好,三人尝了尝。面饼散发着小麦独有的清香,咬下去里面软软的。加上肥瘦相间的卤肉,各色香料的味道都伴着肉香散发出来,实在诱人。

这个也方便携带,路上热一热就能吃,味道也不会差太多。

之后便是收拾行李了。林济辉带回来的包袱只拿出来了几件衣服,又装回去就是。林巧月母女则收拾了一些衣物,主要是这几天林济辉带她们裁的新衣。剩下的就不带了。

另一边林大叔夫妇也准备好了。

很快就到了该上路的这一天。他们雇了辆马车。女眷上马车,两个男人骑马。林大叔常常帮助铁匠师父跑腿,故而也会骑马。另外的镖师自备马匹。

他们没有着急赶路,一天走一百多里,两天后路过陌州,众人寻了客栈过夜。林榛在马车上不能自由活动,憋坏了,让母亲带她出门,孟婶子索性也一起。

陌州城出名的便是草市。毕竟是北方商业繁华之地。三人实在是瞧花了眼。且不说生活必备品,粮食盐醋等。单说卖小玩意儿的货郎和杂耍艺人就让人眼花缭乱。林巧月是第一次出应州城,自然是好奇的。加上女儿懂事绝不会乱跑,她便也放开逛,经常跟孟婶子讨论新的针线花样。

而另一头,林榛却被乞丐偷了荷包。

按理说一般乞丐偷了小孩的东西不会被发现,但是偷林榛的这个乞丐,他也是个小孩。而且显而易见的,第一次做这事儿。手法十分不娴熟。

林榛今日穿着一身绯红的衣裳,头发黑亮,皮肤白皙,眼睛灵动,一看就是殷实人家的孩子。

瞧着也乖,好拿捏。

萧景扬当时就是这么想的。

他没想到的是,他拿到荷包的时候蹭到了她的衣角。林榛反应过来嫌弃地往外挪了一步,埋冤一声道:“你弄脏我的衣服了。”

抬起头来才看见自己的荷包被偷拿了。林榛没多想,便道:“你是小偷!”可小娃娃声音不大,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都没有注意。

萧景扬黑黢黢还带伤的脸红了,当即有些不知所措。林榛打量打量他,虽衣着脏乱,但是看仪态不像乞丐。尤其那双眼睛,虽然此刻不好意思,却还是能瞧见眼睛里的野心。他手里的荷包此时已经蹭上了灰尘。

“算了我不要了,你拿去治伤吧。以后别干这事了。毕竟……”林榛说到一半又想到,他的遭遇她是不知道的,说不定人家就是无路可走了呢。林榛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萧景扬盯着手里那个小荷包。那小荷包上绣着个褐色的坚果。荷包略沉,想来是有块碎银子。其他乞丐以为那小女孩给的荷包里最多有些糖果,也没有上去抢。他盯着荷包许久。再抬头看时,林榛已经跟两位妇人在一起往另一个方向走了。他只能看见她们的背影,依稀听见她们喊她,榛榛。

其实林榛觉得自己不是个什么多良善的人,她只是,比较能设身处地考虑别人的想法。可能这就是上辈子讨好别人留下的后遗症吧,林榛苦笑。

林巧月和孟嫂子虽然讨论的热火朝天,却没买什么东西。她们节俭惯了。故而林榛想到自己那个白白搭出去的荷包,心中更愧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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