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是什么让雷万军放弃走私,选择了走正道?

“看样子,他是玩真的啊。”叶晨偏头对刘霄小声的说道。

“嗯,我也发现了,这不对劲儿啊!”刘霄也回应,“我以为他是要搞个空壳公司给自己的走私打掩护呢,但是这工资给的也太高了吧!”

“先走吧,没必要呆在这里了。”

叶晨说完,直接拉着刘霄就走了出去。

两人来到大街上,刘霄一脸疑惑:“叶总,这就结束了吗?你不会是真的过来蹭饭的吧?这张入场券我可是花了好几千块钱呢!”

“别惦记你那好几千块钱了,回了公司我给你报销行了吧?”叶晨白了他一眼,继续说道,“对了,你在这里有认识的人吗?”m.

“有啊,我以前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很多商业人士我都认识。”

“那就好,你去帮我查一下,看看这个雷万军到底要干什么,一个走私赚大钱的人,突然要干什么正经公司,肯定有问题。”

“有没有可能是真的想走正道?”

“没可能。”叶晨摇了摇头,“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人,偶尔吃吃野菜还行,但你让他天天吃野菜,跟杀了他差不多。”

“我明白了。”刘霄点了点头,“我现在就去查,但是具体方向是?”

“看看他最近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说过什么话。”

“好,我这就去。”

刘霄说完,转身上车就走了。

叶晨一个人则是步行走回酒店,十一月份已经非常冷了,正常情况下湖南的冬天是要下雪的,但今年不知道怎么回事,白雪迟迟不来。

叶晨走在路上,看着路上稀少的车,和有些泥泞的路,脑海中有些茫然。

反正一个人回酒店也没事儿,所幸直接在路边找了个小饭店,准备吃点热乎的暖暖身子。

走进一个名叫李记饭庄的小饭馆,里面的设施有些陈旧,椅子已经有些发黑,桌子虽然擦过但是也显得油油的。

这环境跟之前叶晨吃的那些饭店比起来,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但莫名其妙多了一些人间烟火气。

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大鱼大肉吃惯了,偶尔一顿野菜也是非常不错的。

小饭馆内,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坐在里面,围着围裙,坐在里面有些无所事事,盯着墙上的菜单发呆。

叶晨知道这应该是小饭馆的老板娘,因为像这种小本买卖是不可能请得起服务员的。

老板娘看见叶晨进来了,顿时站起来,欣喜的说道:“您吃点什么?”

“来碗面条吧,就这个肉丝面就行。”叶晨看了看墙上的菜单,说道。

“行,马上就来!”老板娘说完,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有些疑惑的转身走进厨房。

厨房内。

一个长相憨厚的男人正在摆弄着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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