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通往咸阳的官道上,一前两后来了三个人。

为首者是个白面书生,年纪不大,器宇轩昂,手拿蒲扇,不停地扇来扇去,倒不是因为热,而是因为这样看起来比较有文凭,此人正是陈平。

上垂手是一个大脑袋,怀里揣了一把小片刀,他上阵一般不用自己的刀,而是用嘴,君子动口不动手,是他的座右铭,此人正是蒯彻。

下垂手是一个小脑袋,还特别尖,斜背百宝囊,腰缠九节鞭,他一般不跟别人动手,都是背地里下手,趁你不备,偷你点东西,此人正是阿牛。

“陈大人,有马不骑,干嘛走着去咸阳?”蒯彻疑惑地问道。

陈平呵呵一笑“你喜欢有马,而我喜欢无马!”

蒯彻一愣,随即笑道“陈大人腿上功夫好耶!”

“就是好耶!”阿牛附和道。

好你妹!

我这不是不会骑马吗。

要是我会,还用你俩在这给我指点。

就你俩还在我面前嘚瑟,一个偷鸡摸狗,一个靠嘴吃饭。

“生命在于运动!”陈平沉声道。

握了个大草!

你咋天天装逼?

装逼模式自动开启吗?

还嫌弃我们。

你也不咋滴。

贪财又好色。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这是你的座右铭吧!

就你那点破事儿,我们都不好意思提!

天上掉娃娃,丢人!

“陈大人所言极是!”

蒯彻一旁夸赞道,你道蒯彻马屁为何拍的这么好,因为人家是骑马行家,专业拍马。

你自称伯乐,我也不管谁是千里马,反正我蒯彻就爱骑马。

“陈大人谦虚了,虽然你骑马不行,不过有我在,咱俩可以骑一匹马,我坐你后面,抱着你,我活好。”蒯彻洋洋得意的说道。

陈平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他有点担心。

“你说这话,有没有考虑过马的感受?”

“考虑那畜生干啥?有马总比无马快。”

陈平看了一眼满面红光的蒯彻,这小子又胖了。

“不瘦十斤,不准骑马!”

阿牛在一旁忍不住偷乐,这俩人真能扯淡。

不就是骑兵和步兵吗,多大个事儿,你跟陈大人争辩个啥,人家最后一声命令直接噎的你哑口无言。

万年县到咸阳做马车也就一天的的功夫,步行的话得两三天。

三人走得又困又饿,眼看天就要黑了,得赶紧找一个客栈休息。

前面不远,有一个大镇子,这里是通往咸阳的必经之路。

镇子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这可真是个好地方啊,进可直达咸阳,退可分散四方。

陈平一边看,一边给他们两个讲解这里的风土人情。

听的二人直挑大拇指称赞。

“陈大人学富五车,怪不得不骑马,这么重,不得把马累死!”

镇子中间有一座大客栈,三丈多长的幌子上写了四个大字,逍遥客栈。

前店后院,管吃管住。

这个陈平熟悉,从门口路过很多次。

但是来去匆匆,还真没进去过。

既然这次有时间,那就进去吧!

虽然镇子上有很多客栈,但是只有逍遥客栈最大,也最逍遥,有钱人谁不愿住好的客栈呢。

陈平直接走了进去,蒯彻和阿牛紧紧的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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