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带下去吧。”乐有初冲他们摆手。

另一间厢房,一个被五花大绑的男人躺在床上,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挣脱绳索,却连动一动指头都直冒虚汗,他怒红了眼,试图张嘴用利齿咬断,可却连张嘴的气力都尽失,越是挣扎,越是无力,连自然呼吸都慢慢变得沉重起来,像有些大石压着胸腔,被碾了个粉碎。

快要窒息之时,房门可算被打开了。

乐有初伸了个懒腰,笑道:“太子殿下,早上好啊?”

云怀瑾满是仇恨地看着她,那眼神像是想将她吃干抹净。他何曾受过这等屈辱,生来金贵被人捧上掌心,即便是面对朝廷的尔虞我诈刀枪暗箭也不曾被人折磨至此,吊着一息尚存却又无力挣扎。最可恨的是,他竟栽在了一个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女人手中!

“殿下,你这眼神是什么意思?”乐有初笑看着他,道:“你忘了当年是怎么对我的?需要我来替殿下回忆一番么?”

她坐了下来,抬起修长的手指,掰下去一指,道:“我可是前脚入宫,后脚就被殿下关起来与老虎共眠了呢?当年我不过十四岁,那老虎见着我就要扑上来,若不是我身有毒针,怕是早已成虎腹中食。”

乐有初看向他,又掰下一根指头,“第二日殿下见我没死,可是高兴坏了,忙不迭将我送到浣衣局,那半个月的雪下得最是狂烈,砸在我头上,这手搓僵了也得把衣服洗干净了。”

“我那时矜贵得很,风寒三天两夜都没降下来,听说殿下来看我了,可把我激动坏了,你赏了我一桶冰湖的水,那叫一个彻骨的凉,我心中这杀死殿下的心终于是干柴烈火般地烧了起来,将风寒也能活生生逼了回去。”

“你见我好端端地又活了回来,马不停蹄地让好男色的手下来照料照料我,还强行扒了我的衣裳,我这折扇是个不长眼,不小心就又弄死条命,可叫我在被窝里偷哭了几天。”

“对了,小事就不提了,殿下一定记得那年春猎,想不到我这小小质子还有机会去到皇家春猎呢?我去了才知道啊,原来殿下是特意为我安排的席位,我当你们的猎物,一场下来有多少支箭从我身边擦过去,我可都记得清清楚楚,特别是殿下扎中在我后腰的那一支箭,我可永远都忘不掉,现在时不时摩挲着那块疤,我就想着把你碎尸万段。”

……

乐有初说着说着,发现十只指头不够掰了,也就不说了,兀自煮了热茶,笑道:“不知道这些殿下记不记得?”

云怀瑾圆着眼看她,动了动喉结,说不出话来,但他心中嗤之以鼻。

他恨透了乐有初,如果不是她的国家,云涵容就不会死。

他愤恨她的专横跋扈、喜怒哀乐、不屈不挠,恨她的存在,将他比得毫不起眼。

同样是皇族中人,乐有初一介女子,可以挺身为他哥当质子,可以在墙倒众人推时立起来,可以气定神闲地领着敌国的军马将自己国家歼灭,可以永远足智多谋地运筹帷幄。

而他身居太子,护不住母后,护不住妹妹,天是何其不公?若将世间人的幸运均他零星半点,他也不至于沦落于此。是这世道让他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变成狡诈狭隘的小人,变成万恶不赦馨竹难书的恶人。

“我来是来告诉你,过几日的皇家春猎,殿下就不必舟车辛苦了。”乐有初抿了口茶,顽劣一笑:“我替你去,顺道,让你的忠臣狗腿们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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