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琅咬咬唇,不敢露出心中的犹豫,忐忑地躬下身子。
太阳沉下之前,主仆三人一路磕磕绊绊,终于回到唐家。
阿叶搀着那双腿发软的阿琅回到居住的小屋,让他坐着,自己替他收拾衣物。
转身看到阿琅满眼的憎恨,阿叶愣了愣,拿着包裹走到他面前,轻声说道:“若是被公子瞧见你此时的眼睛,就不是能这般端端正正的走出唐家门了。”
阿琅恨得指甲掐进了肉里,怒气冲冲,“他能这么作威作福,还不是因为生在唐家,我不甘心,凭什么他命就这么好?而我们……”
阿琅捂着肿胀的脸,话音淹没在决堤的哭声里。
阿叶眼神平静,听着他的哭诉,眼里不经意掀起了一丝波澜,“这世上没有恶人自有恶人磨,这就是命,再不甘心又如何。”
说罢,阿叶将包袱放在他身旁,起身离开。走时他将木门带上,隔绝了屋里尖锐的哭声。
阿叶看了眼悬挂在夜幕的半盏明月,微微苦笑,照例去兑了一盆温水,来到唐明安居住的花苑。
“公子,水打来了。”
屋子里,坐在铜镜前的唐明安不耐地唤了声:“进来。”随后便托着下巴,皱着秀眉细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镜中那张勾人的面庞,柳叶眉,桃凤眼。他微微勾动唇角,朱唇弯翘,眉眼便跟着生动如栩起来,光彩照人。
那一刹那的明媚,连走来的阿叶都不自觉的恍惚,心中腾升起一股无处适从的卑怯感。
他动作僵硬片刻,随即脸上挂上讨人欢喜的浅笑,走过去道:“公子这般绝色的相貌,不说咱们清连镇,在附近几个镇子里都是无人可比的。”
唐明安弯了弯唇,状似无意的哼唧:“是吗。”
“是呢,院里的蔷薇在公子面前都要黯然失色了。”
听着这般的夸赞,叫哪个男子不眉开眼笑?
唐明安却又蹙起眉,出神的喃喃:“可那个莽人还那般粗鲁的对待我,不搭理我,也不把我放在眼里,难道她还是个瞎子不成…”
镇上的女子都巴不得同他亲近,整日围在他身边献殷勤。她既然使了手段帮了自己,他说不定也可以大方施舍几分,对她多看两眼。
可这样接近他,向他索求的好机会,她竟然就这样走了,还没有留下什么音信来。
唐明安托着下颚,闷闷端详镜中自己的面庞。
他肌肤嫩白,粉润又细腻,左看右看,都是漂亮得毫无瑕疵,任哪个女子看了不动心?
对了——他当时摔下了轿辇,弄得一身狼狈,脸上也沾了灰,所以她才没有注意到自己真正的模样!
唐明安后知后觉,一巴掌拍在桌面。想起那个该死的奴才,他气闷的睨向阿叶,“害本公子摔下来的那个贱侍已经走了么?”
阿叶垂头答道:“回公子,我来时他已经拾好了衣物,想来现在应该离府了。”
“倒是让他痛快的走了。”
他更不痛快了。
想着那人满是嫌弃的神色,唐明安实在恼不过,招手让阿叶凑上前,咬着牙关命令:“吩咐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今天的那女人,发现她就立即通知本公子。”
当时看她是从镇子的方向出来的,只要她出现在镇子里,可不愁逮不到她。
阿叶心头微惊,想到那个颀实的身影,他颤了颤,无奈的低声应道:“是。”
孟平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离开驿道后,她沿着溪流走到半山腰,便寻到了那条村子。
因着山清水秀,村子又名水秀村。
此前村里不少人家攒够了家当便搬到镇上去,所以空出了一些旧屋。
如今村子约莫还栖着二三十户人家,既有人气,却不熙攘。站在半山腰望下去,青松翠柏,湖山相接,皆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秀美景色。
孟平在征得附近村户同意后,喜笑颜开的选了一座木屋搬进去。
她看中的那座木屋正好傍着溪流,院里还有一块前户人家留下的菜地,那土壤肥沃,翻新一下,再播点菜籽果种下去,来年蔬果也不用到镇上买了。
孟平脸色难掩高兴,兴致勃勃收拾起这不知落了几年灰尘的屋子。
锄去野草,擦净灰,还将有些破损的屋顶修葺加固一遍,在抬眼时,天色已经落晓。
半山绿意的上空缀满了萤火。
孟平整个人神清气爽,忍不住轻叹:“果然还是家乡好啊。”
还多亏于两个月前,敌寇落败,归属大昌,天下盛世太平,她才有解甲归乡的机会。
孟平原本就生于清连镇,只是六岁那年,爹娘便去了。无依无靠下,当时看着浩浩荡荡的大昌军马,她没怎么想,便跟着一头扎了进去。
这一去,晃眼竟然就去了二十年。
那些厮杀搏斗、挥汗洒血的日子,仿佛只是一场冗长的梦。有的人能酣畅淋漓醒来,有的人却结束了自己戎马一生。
能踩在这片双手博得的盛世土地上,孟平无疑是幸运的。
“孟姐姐,我阿爹煮了鱼头汤,叫我给你端了一碗来。”温柔明亮的嗓音穿越过猩色往事,缭缭绕绕的响进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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