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说道:“你觉得他们会投靠我们吗?”

“团长,之前我和狼人菲力克斯是这里最大的两个流浪兽人团体,如今,我加入您的麾下,所以在这里,除了狼人菲力克斯会有些抵抗力,其他兽人团体,就算联合起来,也不可能是我们的对手。”固尔申不屑的说道。

“你说说这个狼人菲力克斯!”凯恩点了点头,固尔申这话说的没毛病,几支土鸡瓦狗的流浪兽人而已,正面根本可不能是他的对手。不过,听到这里有狼人盘居,他来了点兴趣。

狼人,毫无疑问的战斗种族。

甚至,他们被誉为兽人中最为完美的种族。

没有之一。

野猪人可以说是他们的低配版本,个体战斗力不输于狮人族或者虎人族,但是繁殖能力吊打后者。

甚至足以比肩野猪人。

但狼人的个体实力普遍要强于野猪人,而且他们普遍也比野猪人聪明的多。

愚蠢的兽人,这个称呼不是没有道理。

大部分兽人的思想都很简单,过于复杂的思维,他们无法理解。

但是,狼人是集思维和武力于一体的完美兽人。

不过,正因为狼人非常完美,所以狼人内部非常混乱,基本上狼人很少存在超级部落。

一旦到达一定程度,迎来的就是分裂。

因为聪明的狼人不会永远臣服在另一个聪明的狼人麾下。

每一个成气候的大部落狼人酋长,都是在不断镇压分裂和排除异己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

“菲力克斯的实力比我要强,但是这个家伙异常胆小,他劫掠过路商队,都会跟踪一两天,然后才会行动,稍微强一点的商队,他会直接放弃。”

“甚至,那怕不是很强的商队,他也会让手下的狗头人或者豺狼人不断挑衅,不断骚扰,然后吃掉。”

“总之,胆小又谨慎!”

“据我所知,他手下应该有八十多名狼人,但是这六七年来,从来没有一个狼人在劫掠中死亡。”

“除了狼人,他手下还有超过一千五百名狗头人或者豺狼人。”

“对了,团长,第一天和你们发生冲突的豺狼人和狗头人就是他的手下。”

“对了,这个该死的狼人还是一个可恶的奴隶犯子。”固尔申补充道。

“奴隶犯子?”凯恩疑惑道。

奴隶犯子虽然可恶,但是真的很挣钱,几乎没有成本,不过无论是作为一个兽人还是一个人类,他是本能的讨厌奴隶犯子。

但是,这个世界并不是因为你的讨厌就能改变的,因为奴隶在这个世界是大势所趋。

别说兽人奴隶,就是人类奴隶也是遍地都是。

更有嚣张的,连精灵奴隶他们敢贩卖,如果说资本家为了钱可以出卖灵魂,那么奴隶犯子不光把灵魂出卖,甚至如果可以,他们连肉体也愿意。

凯恩疑惑的是,这个狼人菲力克斯既然是奴隶犯子,那么应该不会蜗居在这里吧。

因为奴隶犯子普遍都有钱。

让一个百亿富翁住在鸡屎,狗屎满地的深山老林里,估计没几个人愿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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