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若华把弹幕关了,用食指点了点南佑疏的额头,让她以后关了弹幕看电视。
女孩不解,可是弹幕明明很有趣。
许若华态度强硬了些,说看弹幕花眼睛,小孩子要保护视力。
“一起看?”
许若华一般很少看自己的作品,难得像身边的小女孩发出邀约。
女人对戏的认真程度,恐怕没有任何一个演员能超过她了,既然能上市,那就说明她和导演都觉得完美了。
她记得自己对程冬“哼”的这一段,当时实在是找不对感觉,反反复复拍了好几遍。
随后两人一起窝在沙发上,开始接着之前那段看。
是程冬的戏份,主要刻画他的性格,家境贫寒却不退缩,带着一颗赤子之心,勇敢提出新想法,一时之间在学校里成了红人。
许若华打了个岔:“你大伯我已经联系到了,他之所以不在村里,是因为上面调他去别的地方支教,本来他以为很快回来,结果上面说一调就是4年,他拒不得,好不容易请几天假赶回村里,却发现你们全家都不在了。”
南佑疏顾不得看程冬了,有点担心地望向女人:“大伯是不是很担心,姐姐怎么跟大伯说的?”
许若华说自己如实相告了,大伯气愤地骂南志宏和王梅不是人,随后又向许若华表示感激,谢谢她在夜总会救了南佑疏,刚好自己要调走,正愁怎么接走南佑疏呢,大伯听收养南佑疏的人是个女人的声音,温柔慵懒,稍微放心。
许若华为了让大伯安心,直接发过去了一张照片:
照片中的小女孩穿着毛绒绒的睡衣,看起来睡得很香甜,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大伯看到照片后,一个大男人,硬是对着手机屏幕流了眼泪,这孩子太苦命了,终于遇到一个愿意接纳她的人。
许若华没有主动说自己的名字,大伯也没问,只是一直重复地说着谢谢。
这声谢许若华倒真是担待不起,要不是她大伯如此对待,身边这个小团子,恐怕早就支撑不下去了。
想到她满身的伤痕,许若华脸上又浮起了一丝怒意。
“我给了你大伯你的电话,不过他说他去的地方信号不好,可能很少打过来。反正你知道他的心里记挂着你就好。”许若华又将女孩的小手拽过来,轻轻将袖子撸上去些。
因为自己的药膏是演员特制的,专门去除疤痕,药效很好,价格昂贵,一般人也买不到。
她身上的伤痕也已经开始渐渐消褪了,但许若华还是觉得她疼,边说边为女孩又上了道药。
南佑疏用手指将许若华的眉头舒展开来,像是在哄她似的:“姐姐,我伤口已经不痛啦,你不要担心,以后我什么都听姐姐的,认真读书,好不好?而且姐姐皱眉没有姐姐笑起来好看。”
许若华只感觉自己额头上突然有了一丝温凉的触感,直到南佑疏把手拿开了,都还有点别扭。这小孩,简直对自己太放肆了,就知道管她了?怎么不心疼心疼自己呢?
许若华好看的桃花眼,对着南佑疏弯了些许。
南佑疏不敢多看,赶紧端坐假装认真,继续盯着大屏幕看,电影上,胡左的戏份还没播完。
许若华:……?
胡左就这么吸引她?她就这么喜欢胡左?有点生气。
女人似是不在意地说:“我可以帮你要一张胡左的签名照,等你以后长大了,也可以一起吃个饭。”
南佑疏不明所以,语气不太乐意:“嗯?我为什么要他的签名照?我也不想和他一起吃饭,是应酬吗?”
这下轮到许若华奇怪了,内心却忽地放松起来:“嗯……胡左粉丝也挺多的,大多数都是小姑娘,我还以为你也喜欢呢。”
南佑疏盯着女人美若天仙的面容认真地问道:“哦,那他和姐姐谁的粉丝多?”
许若华抬头将头靠在沙发上,下颚线更加明显了,轻声一笑:“他?他怎么比得过我?”
南佑疏又问:“那他演戏认真还是姐姐演戏认真?”
胡左是演得还不错,但有时候因为赖床,经常总是迟到一两分钟,让全剧组的人等,扣一分。
“自然是我认真些。”许若华有点不解,为什么南佑疏要问这些莫名的问题。
“那我为什么要喜欢他?”南佑疏眨了眨她无辜又好看的大眼睛盯着许若华。
女人能如流对答许多媒体的任何问题,却被这小孩给问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来真的是她会错意了?
“还不如喜欢姐姐,姐姐的电影演得很好,而且,你就在我的眼前。我没必要喜欢别人的。”南佑疏加大了攻势,像个小马屁精。
明明只是想让许若华开心的话,听着却很像一句情话。
“不如,姐姐给我签个名吧。”
“你要我的签名?”
“嗯嗯!我要~”
“哦……签哪啊,附近只有一只笔,但是没有纸条了。”
南佑疏和许若华窝在沙发上很温暖,谁都不想动。
“要不然,姐姐先签我手心里”
不得了,她收养的这个小团子,真的,好甜。
以前自己总是沉迷于工作,工作起来什么都不管不顾。如今,倒是给她原本压抑又一成不变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
也不知道南志宏夫妇怎么狠的下心,也对,他们根本就不是人,是畜牲,这样想的话就合理了。
“那我签了~这可是姐姐的粉丝梦寐以求的。以前我在衣服、明信片甚至餐巾纸上签过,签在手心里,你是头一份。”
南佑疏脸颊发烫,她的兜里其实有一张白纸。
许若华龙飞凤舞地签在了南佑疏的手心里,签名的时候,南佑疏忍着笑,手心好痒。
女人的签名格外好看,很大气,毫不客气地占满了自己小小的手心,两人都心照不宣地相视一笑。
南佑疏仔仔细细地保护着自己小小的左手,不让字迹糊掉,这支笔好像有神奇的魔力,连写个字都能在她的掌心灼烧,连带着也烧这她的心。
真好,她遇见了,许若华。
后来的许若华也庆幸,真好,她遇见了,南佑疏。
电影已经演到最高潮了,南佑疏自从许若华的戏份出来后,就没再和姐姐闹腾了,安安静静地着电影,神情专注,让许若华很是受用。
李雪的家庭因为世道不好,生意不好做,要离开长沙了,所以李雪也要转学。而此时,程冬和李雪解开了之前的误会,又互相被彼此的才华吸引,感情已经迅速升温,两情相悦。
程冬得知李雪要离开后,终于不再犹豫,递交了一份早就写好的情诗:
那天,你站在升旗台下,蓝色的袄裙,黑色的小平跟儿,微风带起阵阵花香。我已确定,你是我这一生只会遇见一次的惊喜。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灵魂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仅此而已。
人物的情感也一瞬间因为这封情书达到了高潮,在李雪离开的前一夜,程冬和李雪在暴雨中青涩又冲动,最后轻轻一吻,一触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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