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拐角的地方,丛钰刚一转过去,差点便被一只凶兽扑倒,那锋利的牙齿划开了他手臂处的衣服,在他皮肤之留下了一条细细的血痕。
“我丢,这东西有没有狂犬病啊?”丛钰大叫一声,挥舞手中的长刀便向着凶兽劈去……
这种生物十分凶猛,并且异常灵活,见到丛钰向它攻击,并没有躲闪,而是直接扑了过来,在狭窄的通道内,它能借助墙壁躲闪丛钰的攻击,可见速度之快。
丛钰的长刀落在它的身,只是留下一道浅浅刻痕,连它皮肤外层的鳞甲都无法破开,搞得丛钰非常郁闷,就在这时。丛钰的身后发出一声手枪膛的声音,只听“砰砰砰”三声爆响,那只怪兽双目喷出鲜血倒在了地,再也没有了刚才和丛钰僵持不下的威风。
丛钰转过了头,就见虞兮双手握着一把银灰色的沙漠之鹰,枪口还冒着热气。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打手枪?”
“这种事?还用学吗?很简单啊!”
丛钰摇摇头,暗自下定决心要摒弃文明社会的陈旧观念,普通人对于枪其实都是敬而远之的,丛钰身不是没有枪,而且还有很多支枪,都是从阿灵的营地里偷偷拿来的,他有系统背包,做这种事并不是很难。可是旧有的观念让他暂时性的忘记了这些火器的存在,白白浪费了好多的体力。
他将自己的刀收起来,拿出了两把冲锋枪,扔给张麒麟一把,然后打开保险、膛,不再看两人,大摇大摆的向前走去。
他要把刚才丢了的面子找回来……
居然被一只畜生给欺负了?看老子今天灭你满门。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丛钰看着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四头凶兽,依然只有逃跑的份……他一边开枪一边后退,事实证明,这种凶兽除非一枪打中眼睛破防,否则,开一枪和一百枪,没什么区别,冲锋枪根本破不了防,甚至连关节部位都打不透。
三个人被四只凶兽逼的退回了刚才杀死第一只凶兽的地方,同类的鲜血激发了它们的凶性,纷纷咆哮着不闪不避地朝着三人扑了过来。
丛钰三人很快将子弹打光,没有了换弹夹的功夫,只好抽出冷兵器展开近身肉搏……
要说近身战斗,丛钰的技巧不如张麒麟,体质也不如虞兮,竟是成为了三人之中最先挂彩的一个……
“艹,这下脸丢大了,在我女人面前都不给我留面子,今天你们必须死!”
丛钰心中怒吼着,狠狠一刀向面前一头凶兽的爪子砍了过去,没想到竟然直接给它砍断了,丛钰思索整个过程,脑海中不断回放刚才那一瞬间的细节,突然他大叫一声“是鲜血!”
他将长刀握在手中,让刀锋轻轻滑破自己的皮肤,刀刃沾满了自己的鲜血,丛钰握着刀再次冲向了几只凶兽,这一次没有再出现他被逼退的情形,被逼的急眼了的丛钰更是将自己的狠劲发挥了出来,干脆利索的几刀,瞬间破开它们的鳞甲,削断了它们的骨头和皮肉,鲜血飞溅之间,几个回合便让这几头凶兽都倒在了地!
“叮:发现古血脉,是否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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