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鼻子大兵,喜笑颜开的拎着一串人头,咧嘴说道:“哈哈哈!哥们儿我这次干掉四个人,赚大发了,有了这笔钱,赶明儿退役了,先娶他三房媳妇,一天啥也不干,除了吃就跟媳妇在屋子里造娃,光是想想都美滋滋的。”

歪嘴大兵:“牛逼兄弟,不过,还是大黑最凶残了,那厮标枪投掷的最远,又有强弩在手,此一战,他收割了十一个脑袋。十一个啊!不但赚了一大笔钱,还直接升到了都伯的职务,真叫人羡慕。”

“不怕,明日那帮杂碎来了,咱们再多杀他几人。”

帮忙清点人头,军功的一个红下巴大兵投来羡慕的目光。

红下巴今天据城而守,没出城作战。

“诸位兄弟真英雄也!”

红下巴大兵既羡慕又满是崇拜,他冲着众人竖起大拇指,掏心窝子道:“不瞒诸位,乐将军点兵时,我都快吓尿了,深怕会点到我们。万万没想到……真是建功发财的大好时机啊!希望明日我们也能出战就好了。”

自己倒是轻松了,可眼睁睁看着出城杀敌的将士们,大把大把的领钱。

升官的升官。

尤其是他们回城那会儿,全城的百姓夹道欢迎,简直就是凯旋而归的英雄啊!

红下巴真希望那个时候自己也从城外走进来,享受着全城百姓崇敬的目光,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事情啊!

羡慕坏了都。

这就是曹昂的精明之处,人性这东西,他完全看透透的。

对贾诩这帮贼精的老东西,就可劲给他们画大饼,给他们勾勒未来美好蓝图,制定长远的、可行性极高的战略部署。

对这些傻逼大兵和当地的那些老百姓,这些个目光短浅的既得利益者,效率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能看得到的好处,直接放在他们眼皮子底下。

作战之前,就把一堆堆的钱摆在他们面前,走出城外,再走回来,这钱就是你的。

简单、粗暴、直接、干脆!

就问你亢不亢奋。

一大群傻逼大兵们聊的正酣,都没注意到曹昂,贾诩,典韦他们过来。

直到曹昂笑盈盈的洪声道:“放心吧,每个人都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只要你足够骁勇,敢拔刀,金、钱、良田,胸大屁股肥的娘们儿,人人都有份儿。”

大兵们一见是曹昂,顿时就亢奋了。

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曹昂登城墙,四处巡视了一番,叮嘱好各部诸将盯紧了,便回府衙休息。

搂着貌似刘一菲的邹夫人,曹昂却是惦记着远在徐州的吕布小妾,貂蝉!

邹夫人这个老娘们儿都长这么好看,也不知道有着闭月羞花之姿的貂蝉,究竟长什么模样,又是个什么滋味。

啧啧!

想着想着,曹昂忽然摇头苦笑了一下。

就算他不怎么亲近曹操这个便宜老爹,终归是人家亲生的啊!

许是这血脉里有老曹的基因,搞得曹昂和他爹老曹有着同样的喜好,老特么惦记着别人家的媳妇。

一边搂着邹夫人,一边惦记着貂蝉,这让曹昂有了十足的冲劲,今晚注定又要邹夫人驰骋他三百回合,毕竟白天累了一天,委实没精力在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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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夜生活过的很惬意,很舒坦。

城外二十里的纪灵,可就没这份心情。

太特么闹心了。

堂堂袁术麾下的将军,名震天下的大佬,居然败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

传出去,只怕天下都会耻笑他纪灵空有虚名,实则是无能之辈。

“哼!”

“曹子脩,我誓杀此獠!”中军大帐,纪灵愤愤不平,一巴掌将面前的矮桌拍的稀巴烂。

“咳咳!”

陈兰清了清嗓子,从旁提醒了一句,“将军万万不可,主公一再叮嘱不可伤了曹昂性命,须将其活捉送回寿春。”

雷薄长叹道:“此役,非战之罪,将军不必过于自责。”

现在想起来,雷薄还心有余悸,自己还能活着回来,真是万幸呐!

雷薄喃喃自语道:“也不知道曹子脩那个杂碎从哪儿弄来这么多宝刀,纵是环首刀,也远不及那古怪兵器,太可怕了!”

当时负责攻击乐进方阵左翼的,就是雷薄,他亲眼看到冲在他前边的那些骑兵,冲着冲着,忽然就裂开了,人马俱碎,怎一个惨字了得。

一千个骑兵,一冲,瞬间就死伤四五百人,等到雷薄回过神来时,身边就剩下七八十个活人了。

以步卒碾压骑兵,天下罕见。

“风闻,吕布麾下高顺率领的陷阵营,亦可以步卒硬抗骑兵。”

“亦不知,高顺的陷阵营更胜一筹,还是曹昂的陌刀营更锐一分?”雷薄喃喃自语的说道。

在战斗打响之前,城中的细作就已经探知曹昂麾下有陌刀营这样一支兵团,只是那个时候纪灵,陈兰,雷薄他们并不是很在意。

万万没想到啊!

这个前所未闻的陌刀营竟如此残暴。

“比之陌刀营,更令人可怕的是他们的强弓劲弩,我已派人探知,他们劲弩射程竟达到了惊人的二百四十步之遥。”说话的是刘勋。

“嘶!”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太惊世骇俗了。

张勋呢喃着道:“这天底下,怎会有如此恐怖射程的劲弩?”

完全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这仗还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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