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缝合之前,清理是很有必要的。
接着注入一定剂量的麻药。
很快啊!
前后也就十来分钟,一条完整的胳膊就‘安装’好了。
包扎,打石膏,收尾。
如果说曹昂之前给都伯清理箭伤,打破伤风针抗毒素,令贾诩,典韦他们的好奇心跟猫爪子挠似的,特好奇。
那么现在,贾诩,典韦,乐进那一张张面孔,用五官表情完美的诠释了‘震惊’两字。
神乎其技啊!
“世子这……这胳膊还能用?”典韦这个憨憨,嘴巴大张着都能生吞下一颗咸鸭蛋了,太匪夷所思了!
断掉的胳膊,再接回去……
干嘛呢?
是不是为了埋的时候,保持一具完整的尸体?
贾诩,乐进以及周边的那些大兵,纷纷将目光投向曹昂。
“这不废话呢嘛!”
“要不然我废这么大功夫做什么,好看呐!”曹昂两眼一瞪。
这时,大兵醒了,毕竟注入那么多血液,也该苏醒了。
曹昂再三叮嘱道:“你这几天好好休息,该吃吃,该睡睡,千万不要乱动,吃喝拉撒我会安排人照顾好你。”
“差不多明天你这胳膊就有知觉了,三五天就能活动手指,然后再过个小半年,你这手就彻底好了,可以和正常人一样活动,就是以后不能使太大力了。”
“放心吧小子,别一天愁眉苦脸的,往后有的是好日子。”曹昂拿一热水敷过的毛巾,拭去大兵脸的污渍,一边安慰道。
大兵不说话,就直掉眼泪。
“你这胳膊以后不适合在行伍了,等伤好之后你就退役吧!走的时候,领五千钱。另外,你家那边地方会给你再添五亩地,免税三年。”
“你是英雄,这是你应得的,往后回家你娶他几房媳妇,再生个七八十来个大胖小子,这日子,可有的是盼头。”
这不仅是宽慰,更是一针定心剂!
心情好了,病就好的快。
当然,曹昂之所以这么费尽心思,糟践那么多资源在他们身,肯定是有目的的。
其一,提高自己在军中的威望。
威望是个好东西,一句话便可令三军心甘情愿的去赴死!
其二,让手底下的这帮大兵不畏死。
你看呐!
胳膊断了,大人都能给你接回去,些许小伤算球啊!什么都不用管,往前冲就对了。
其三,退役的这些老兵,回家成天闲着没事,肯定到处吹牛逼,老子当年怎么怎么样……一个人他就能影响一大片人为自己卖命。
其四,过战场的兵,能活下来,就是精锐,何况还是这样的大场面,这样的兵,每一个都是一笔财富,花多少钱都买不来。
其五,信仰。
古时多迷信,
连断手都可接回去,之后还能运用自如。
在这些傻逼大兵眼中,曹昂的手段简直如同神仙一般。
就别说傻逼大兵了,几日后,当贾诩看到那个断臂大兵手指动弹的时候,再看向曹昂,贾诩的眼神中透着一股难言的味道。
彻底拜服!
不过当下,贾诩更担心的还是城外纪灵大军。
在曹昂不知疲倦,满头大汗为伤病救治时,贾诩在一旁干瞪眼,焦灼啊!
眼瞅着天色就要暗下来了。
别人家的主将,最多就是在战后到伤兵营里走一圈,曹昂倒好,忙了一整天,精力严重消耗,脸都白了,浑身直冒虚汗。
伤者千余人,全是曹昂一个人救治,其余小姑娘在旁边看着,偶尔打打下手。
“主公,时间不早了,恐纪灵夜袭,须早做提防才是。”
曹昂专注于治疗伤兵,头也不回的问道:“文和可有破敌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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