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丹林殿的路上从御膳房顺了两盘点心,香甜软糯,我没吃过几次。
一只巨兽从天而降,把我叼到了神仙面前。
我还惦记着摔到地上的点心,凶巴巴瞪了神仙一眼。
从昨晚到现在,我还没吃饭呢。
神仙把我带回了神宫,将我丢给了花桃。
花桃是神仙的贴身侍女,她让我把神宫当成自己的家。
我把头埋进水里,没有应声。
我想要回去当魏宫的主人呢。
神仙是无涯界的女帝,是凡人眼中尊贵无皮的神邸。
世人皆知她名为天瑜女帝,只有我知道,她叫荆欢。
欢欢。
欢欢。
欢欢。
无数个安静的夜晚,我无声唤着这两个字,安然入眠。
我时常躲在暗处偷看她。
看她举手投足风华万千,看她眉目舒展笑靥如花看她站在神宫前,目光空茫而又孤寂。
我喜欢她。
我喜欢那个高贵明艳的神邸。
我想要渎神。
十六岁那年,我成为魏宫的主人。
十七岁那年,我站在高阁之上,看着她乘着华美的车架,踏云而过。
神邸和凡人之间本就隔着一条天堑,她不过来,我也过不去。
初代主脑找上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数不清的电流数据穿透灵魂,与之融为一体。
我最怕疼了。
好在我赌对了。
圣洁尊贵的神邸眼瞳中终于有了我的身影。
她从九天坠落凡间,落入我的怀抱。
她说:“最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时常去小世界,大多数时候都在无涯界。
欢欢为我造了一座金殿,用来金屋藏娇。
在金殿里,我们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
女儿小名叫念念,儿子小名叫阿回。
合起来就是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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