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丹林殿的路上从御膳房顺了两盘点心,香甜软糯,我没吃过几次。

一只巨兽从天而降,把我叼到了神仙面前。

我还惦记着摔到地上的点心,凶巴巴瞪了神仙一眼。

从昨晚到现在,我还没吃饭呢。

神仙把我带回了神宫,将我丢给了花桃。

花桃是神仙的贴身侍女,她让我把神宫当成自己的家。

我把头埋进水里,没有应声。

我想要回去当魏宫的主人呢。

神仙是无涯界的女帝,是凡人眼中尊贵无皮的神邸。

世人皆知她名为天瑜女帝,只有我知道,她叫荆欢。

欢欢。

欢欢。

欢欢。

无数个安静的夜晚,我无声唤着这两个字,安然入眠。

我时常躲在暗处偷看她。

看她举手投足风华万千,看她眉目舒展笑靥如花看她站在神宫前,目光空茫而又孤寂。

我喜欢她。

我喜欢那个高贵明艳的神邸。

我想要渎神。

十六岁那年,我成为魏宫的主人。

十七岁那年,我站在高阁之上,看着她乘着华美的车架,踏云而过。

神邸和凡人之间本就隔着一条天堑,她不过来,我也过不去。

初代主脑找上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数不清的电流数据穿透灵魂,与之融为一体。

我最怕疼了。

好在我赌对了。

圣洁尊贵的神邸眼瞳中终于有了我的身影。

她从九天坠落凡间,落入我的怀抱。

她说:“最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时常去小世界,大多数时候都在无涯界。

欢欢为我造了一座金殿,用来金屋藏娇。

在金殿里,我们有了一双可爱的儿女。

女儿小名叫念念,儿子小名叫阿回。

合起来就是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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