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淳朴的码农,踏上工作岗位之后,都会发现最牛逼的开发工具绝不是、或者别的什么。

而是。

文学负责人,花了大约五分钟把前面这段背景,跟顾诚交代清楚。

他正准备继续往下说时,顾诚已经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了。

“你不用说了,我懂了因为改编权的价值量,是跟全社会的关注热度、作品流量有关系的,作品的付费订阅人数反而是小头,所以部分流量型写手,乃至他们背后改编权成交额挂钩的编辑,希望公司帮忙数据造假,希望公司不要反盗版,让那些小说的指数提高几个数量级,然后卖的时候就能卖的贵一点是不是这个意思?”

面对顾诚咄咄逼人的逼问,文学的负责人额头微微见汗,艰难地承认:“确实确实是这个情况”

顾诚不禁冷笑。

原来都特么不是真心搞文学,是在讲资本故事呢。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一本大神的小说,在某点或者文学上的付费平均订阅人数,可能是2万人,每月的主站分成收入可能是十几万。如果防了盗版,2万人有可能变成5万人把3万原来很想看、使用动机足够强烈又不愿意掏钱的用户,活生生逼成了正版然后某个大神的收入可能就从月入10几万变成了月入20万。

然而,在没有官方打击盗版的时候,这本小说指数可能是每天100万正版和盗版用户人数比例差距可能是50倍。防了之后,这100万看盗版的人里面,只有3万被逼成了正版用户,另外97万则被逼走了。

在稿费作为主要收入的时候,那97万渣渣存在与否是无关紧要的。

但问题是,如果一部作品要卖改编权,尤其是热门改编权有可能被用于给资本方讲故事,画“如果我们的游戏公司买到了玄幻小说的改编权之后,一旦游戏开发成功,有极大概率复制当年诛仙网游的成功、游戏公司市值上涨亿”这种大饼时,“盗版指数”就很重要了。

一个百度指数加订阅人数102万人的,可能可以一次性卖1000万,一个百度指数加订阅人数才5万人的,可能只能卖50万。

这950万的差价,才是大头。足以让那些所谓的大神抛弃合同上约定的节操,看不上眼每个月十几万块钱的订阅差价,巴不得自己被盗版,并且最好所有盗版源都能被。

“我道是多有远见,这种人如果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想滚就给老子滚当然,要按合同办事,如果目前的书没完成,就闹情绪,或者是签了推荐特别优惠的长约,有别的义务没有完成的,就乖乖完成了再想跳槽。如果想乱来,就告死他们。我顾某人说了要反盗版,那就必须要反。这些虫子还想阻挠我?”

顾诚轻蔑地啐了一口,以他的身份,区区几个写手还敢在他面前称大神?想赚知名度当然没什么不可以,但是无视和公司的合同,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必须重手震慑。

听了顾诚的表态,文学负责人直接急了,辩解道:“可是卖改编权也是有公司的收入的呀,当初合同规定了有分成。哪怕站在公司的立场上,也是允许百度推广部分热门作品盗版,对我们的最终总收益有好处”

他没办法不急,因为这事儿事关他的业绩。所有文学产生的营收,都和他的管理人股、分红有关。

他可不希望娱乐旗下其他各大部门跟着资本讲故事的盛宴坐火箭飙升,而网络文学这块就在原地赚苦钱。

顾诚示意对方先安静:“一码事归一码事,我也没说不让你们卖赚大钱,只不过赚钱要讲良心我问你,目前我们文学难道就只有某点一个主打网站不成?我记得我们还有好几个配套网站的吧。”

负责人想了想,飞快地回答:“呃确实也有,比如买了些适合女频或者偏文艺作品发放的小网站,还有主打几乎不收费的红添香、榕下之类的古老网站”

另一个世界腾云的阅文,把任何一家合作网站的网页拉到最底下,都能看到:阅文旗下实际上有七八家网站,不光某点和创。

顾诚成立文学,运营这些年来,虽然没有那么兼收并蓄,却也是很注重小众需求差异化布局的。

他也知道文艺青年可能就是去榕下看网络散文网络诗歌,或者去红看偏文艺、不那么装逼打脸的小清新小说。这些人跟热血装逼流小白是尿不到一壶里的,建设差分化形象的品牌很重要。

所以,文学名下,如今好歹也是有四五个网站的。

顾诚的解决方案立刻便出来了:“既然这些人签了合同,和公司就订阅收入3:1分成顾诚的网站是高收费2分钱、写手15分、公司05分的分成,而且目前还没涨价,那么这些人就有合同义务配合公司打击盗版。

如果他们想两头的好处都捞,他们可以选择和公司名下其他网站签约的嘛当年明月卖明朝那些事儿实体书卖得这么火,不就是靠先在天涯上免费连载聚敛了大量人气么?如果对自己有这个信心的,可以去公司的免费网站连载啊。或者就直接在某点发,但是别跟公司签约,到时候多火都和公司没关系,销售的钱还100归个人,多爽?

跟公司签了约,拿了公司的推荐资源,却来两面派,这算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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