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院的米国法智库连夜审核了顾诚提交的议案,自然也要提出一些专业性的问题。

这些疑问主要限制在“目前的软件和互联网产业有大量的霸王条款型用户协议,为什么微软可以干苹果就不能干”这些焦点上。

所谓“软件业界的霸王条款型用户协议”,吃瓜群众应该都不陌生:所有哪怕是正版付费的软件买了之后,要安装使用之前,也得把一个几十页长的、充满了看不懂的专业术语法言法语的协议拉到底,然后点击“我同意”,才能继续安装。

而这堆条款里面,就充斥了诸如“不许篡改、截流、计算机软件代码”,“不得使用第三方未经授权的软件来”之类的内容。

用人话翻译一下,就是“玩这个游戏不许用修改器、不许用外挂,否则可以封你号”。

在那些老砖家眼里,苹果貌似没有做得比微软或者别的网游公司更狠吧?“不许越狱”,不也就和人家的“不许篡改、截流、第三方”差不多程度么?

面对这个问题,顾诚带来的智库费雯清口若悬河,把这事儿给那堆国院的老砖家给说清楚了:

“这是不一样的,微软和其他游戏公司,卖的产品是软件。软件被销售时,出售的是使用权。民法上的财产权,可以大致分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等。知识产权这些无形资产是不存在物权的,所以只卖使用权时,用户就只有权使用,出售方自然有资格限制用户行使使用之外的权利。

苹果公司卖的是手机,手机是有物权的,而完全物权天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破坏手机系统,属于用户的处分权,苹果公司干涉了这一点,那就是侵犯了自由意志的基本人权,破坏了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

这些点一一驳斥完毕,法理上就没有问题了。

而且按说这事儿上面,顾诚的利益和国家利益是一致的,让报告加几段话多骂一会儿敌国政府,上面应该很乐意做才对。

然而,事情等了将近一周,迟迟没有反应。

终于,顾诚的柳倩,为这事儿主动找到了老板,指出了他的冒进。

这天,京城柳家的香山别墅,顾诚被邀请来作客。

到了柳府,顾诚少不得跟前辈业界泰斗、联想集团创始人柳老爷子寒暄客套几句,然后才坐下来聊正事儿。

跟顾诚混了五年、当了五年的柳倩,见面就吐槽老板:

“阿诚,你这事儿做得鲁莽了。虽然法理上你对,你也是一心为国献计献策了。但是这事儿传出去会被人怎么看?别人还不认为我们华夏政府也跟米国人一样,是被大资本家大财团控制了,为企业界人士的利益张目呢!

传出去了,就算是国内的影响也不好啊:以后你的爱米手机还打不打算卖了?要是普通用户把你也当成赵家人,把电子当成赵家人的腐朽低效企业,认为这个品牌一点也不酷了,他们还会买你的手机?”

柳倩今年30岁了,是顾诚身边女高管里面最丑的,年纪也大了,所以前年已经结婚了,不过的工作依然雷打不动。

她刚才那番恨铁不成钢的话里面,所说的那番品牌价值的理论,倒是不错的:所有“国资国企”这样的字样,在高端酷炫的消费品行业里,那都是起反效果的,牌子越响对销量打击越大。

联想的之所以扑街,跟它的联想招牌略有关系,而中兴大唐那些就更不用说了。

后世海尔集团想做笔记本电脑,但是自己没基础,就找到京冬商量。京冬的人问他们想做一个什么牌子的笔记本。海尔的人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做海尔牌了!

然后京冬的人就决定散会撂挑子了:这生意不用谈了,已经扑街了!

海尔的人不服:我们的品牌经过专业机构评估,这两个字就值600亿无形资产!

但是,然并卵?这600亿,对于想打游戏的年轻人,有号召力么?

最后的结果,还是海尔的人从谏如流,进入游戏本市场之前,轻装上阵抛掉了海尔那两个字。

带“国”字,对于酷炫消费品绝对是一个,那不是在卖军火、重工机械或者白色家电。人家要的是酷炫,不是严谨。

“国家是怕被人以为被我当枪使了,影响不好?不过既然通过你找我了,肯定是有解决方案了吧。”顾诚很清楚,如果柳倩不是接到了关系户的请托,是不会来和他凭白报告坏消息的。

柳倩被看穿了,有些不好意思开口:“其实也不是谁有心占你便宜。我也觉的对付苹果这事儿,你太上心了。何必急于一时呢?我实话说了吧,上面对于电子私有股份比例这么高,却打算动用国器谋取私利有些不满。再说了,微电子产业毕竟不同于软件业,还是比较偏实业的,科技含量也高,你现在游离于之外,上面有想法的人很多。

阿诚,我说句不当说的话,搞这一行,迟早是要么上市,要么分散股权的。但是现在电子正在迅猛的上升期,估值一年一个样,你不如再熬两年,把这个快速上升期稳住了,估值再翻个几倍,再接受外人进场。到时候国家宣传资源还不是予取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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