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彼得蒂尔错愕的当口,李莹又飞速地补充了一句:“我们在电脑上推出网时,包括国际版、云音乐这些软件时,微软公司审核过我们的产品么?

没有,微软公司最多在的电子类硬件产品在接插ns系统的电脑时,会希望我们花1500美元一个驱动的价格,过一下的驱动数字认证。

而且哪怕不过数字驱动认证,在全系统和7的32位系统上,微软公司也只会提醒用户该驱动安全性未知,是否继续安装,而不是彻底封杀。

他苹果公司算老几?微软都不敢审核用户在ns上跑的软件,苹果凭什么来审核我们?既然要审核,我们就不登陆好了。”

李莹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让人听着有一股傲骨油然而生的错觉。

互联网的最核心价值观和核心精神是什么?

是自由。

互联网就是为自由而生的。

对于用户而言,最大的自由是什么?那就是只要他不危害他人的安全,他有绝对的、选择自己想用的软件的自由意志。

自由的精髓,就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载体,在西方自由世界一般被认为有两大表现模式:选民,和消费者。

所以,每一个选民都应该知道自己要选谁,他的意志产生应该是自由的,他的意思表达也是不受任何限制与威胁的。每一个消费者想买啥、消费啥,完全由他自己决断,是他花了钱应得的,是顾客是上帝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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