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快要进入夏季的春城,阳光裹住所有的高楼和广场,包括喷泉公园与露天咖啡馆,似乎是要把这座城市拖进它热情温暖的怀抱。
许尽欢拿着裴斯宇的航班时间和航站楼信息,那是程子放写给他的。在主编办公室,他轻巧地在纸条上写下裴斯宇的航班,然后递给她,说,“实在舍不得,去送送他也是好的。”
艳阳高照的四月,她捏着纸条坐在出租车上,往春城机场赶。
路上不断有带着巨大蛤蟆镜的女人,打着遮阳伞在街道上走着。也有坐在路边喝下午茶的人,像身在海滩一边悠闲地躺在伞下,两根手指小心地拿着吸管,用力吸一大口那玻璃器皿中的冰镇饮料。然后闭上双眼,深深地“啊”一声。
春城机场到处都是人,密密麻麻地拥挤在一起,在这燥热的天气里更是惹人腻烦。广播里的女声在播报着各个航班起飞或者误点的信息,无数条长队排在换登机牌的窗口。
许尽欢在人群里。艰难地一个又一个地挤过去,目光寻找着裴斯宇的身影,那个面容干净、身姿瘦高挺拔的年轻男人。
他终究还是选择了去法国,他的头发也许已经染了新的颜色,或许今天穿的又是一件花衬衫,吊儿郎当不正经的斯文雅痞,或许带着的是上次去他家时看到的那个黑色拉杆箱,上面有一条醒目的水蓝色色带。
然后,她终于看见了他。
越过无数人的头顶和肩膀的缝隙,裴斯宇正静静地站着,看电子牌。他的侧脸异常消瘦,似是因为出国这件事而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但他决定出国的原因,也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伯希顿那次大秀过后,他的脑中就在不断回放着抱玉怒气冲冲说出的那一席话,“既然这么喜欢顾嘉妮就去把她追回来啊。没本事追还赖在这里对我指手画脚挑三拣四。别闹了,想做我男朋友的人现在都排到南门外了,要挑三拣四也轮不到你裴斯宇!”
言犹在耳。
许尽欢挥舞着手,大声地喊他的名字,“裴斯宇”
他从回忆里怔忪了下,缓过神来,有点不可置信地回过头。
密密麻麻的人群里,他的身影显得格外孤独,在寻找了一会儿之后,他将目光轻轻落在许尽欢身上。他笑了,却显得更加落寞起来。:。
这么快就要走了,都还没来得及表白。许尽欢想。
她看着他,他的头发被太阳照得金灿灿的,皮肤、瞳孔、甚至手指,都在阳光下变得金灿灿的,还有点儿透明感。像是要融化进空气里消失不见。
他就像是美好善良的精灵王子,身上镀了一层耀眼的金边儿。
时间在一点一滴地过去,流逝、告别。
分离的条件就是相遇,在分离前总有相遇。许尽欢觉得,那次酒店里的火灾,走廊里慢慢地白花花的大腿,以及那条浴巾,还有裹在浴巾里掺杂了烧焦气味的香水味道,都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甚至还能感觉到气味停留在指尖,这一系列作用下神经末梢带来的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所说的爱情吧?
相遇是件美好的事,和其他所有平凡的事物一样,光明的、温暖的、善良的属性,如同在冬天里想握住暖热的手,心情也会随之愉快一些。
她的目的她很清楚,想要引起注意,想要更多接触,想要被他发现存在,于是用了最幼稚最直白的方式,拿着“催稿”这种有唯一联系的事情做文章,既然他每次都能跟她贫几句,闹腾两下,顺带还能认真看她几眼,那么总会关注到她的心里去吧,总会在将来有更多话题的吧,总会知道她是喜欢他的吧。木贞余巴。
告白吧,不试的话,真的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那么试了的话呢,连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不试的话,一定会后悔!
那么试了的话,谁来解释自己的心情?
说出来又不会怀孕,能有什么损失?
自信不算损失?自尊不算损失?以往每次的期待,都不算损失?
那如果,从此以后都不会再遇见。
“喂,裴斯宇”她喊。
他提着巨大的旅行包,另一只手拉着行李箱,也笑着冲她挥挥手,算是回应。
抱玉说得对,喜欢一个人光有自己的勇气是不行的,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喜欢的是世界上最好的,而且要大声说,大胆地说,理直气壮地说。
“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啊!”她在嘈杂拥挤的候机大厅大声喊。
“你说什么?”
“我说,我喜欢你啊!”
“太吵了,你说什么?”
她有点花光了力气的虚脱感,正不知该怎么办,裴斯宇已经举起了,挥手示意她接听。她有点儿迟疑的从衣服口袋摸出,按了接听键。
“这边太闹了,你说什么呢?”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
“啊?我啊”她有些局促不安地朝四周看。
机场的安检口,裴斯宇排在前面,安检的人示意他赶紧进来,已经到登机时间了。来回拥挤的人群不断擦过他的背影,密密麻麻的蓝红电子数字牌不断闪烁着。
“快点儿啊许尽欢,别磨叽了昂,我等着上飞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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