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是王队长始终坚持,刘强最后还是咬着牙交纳了15万滞纳金。

刘强心里恨得牙痒痒,不过还是保持着僵硬的笑容送走王队长。

王队长一走,刘强将门一关,砰砰砰,气得直接摔茶杯。

可恶,帮这些捞仔缴纳社保要花了两三百万,还额外交纳了15万滞纳金,大出血了一把。

这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刘强越想越气,怒气冲冲地抄起电话机,直接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宁律师,你赶紧给我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我要申请复议,推翻工伤认定。”

挂了电话后,刘强恨恨地骂道,“我拖死那个捞仔,想拿工伤赔偿没门”

不提气急败坏地刘强,那边吴际羽正在对邓明智和李超进行采访,询问整个事情的进展。

吴际羽将话筒递给李超,认真地问道:“李律师,邓须根的案子大家原来都集中于从伦理与法理冲突的角度进行讨论,辩论邓明智是否构成杀人。

岂料现在案情来了个惊天大逆转,邓明智根本是遭人陷害,对此你作为邓明智的代理律师有何看法?”

李超对着话筒,严肃地说道:“这件案子性质极其恶劣

一是宏安公司的诬陷构成违法犯罪,宏安公司的法务邱子豪出面逼迫他人注射冬眠零药物,以此栽赃陷害死者儿子邓明智犯罪,并造成了邓明智被逮捕严重后果。

对此,我方认为应追究相应人员的诬告陷害罪。

二是此案反应一些企业主没有做人的基本底线。宏安公司明目张胆违法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出事后,为了免于工伤赔偿,又无所不用其极,拼命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

种种作为令人发指,我们不尽要问赚钱连基本的良心都不要了吗?

三是反应法律不健全,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

宏安公司肆意违法,但是监管部门处罚力不从心。现行法律对此规定的惩处力度不够,不交社会保险,企业只要交纳少许滞纳金,违法成本太低。这变相纵容了此违法行为。

对此,作为本案的代理人,我将积极协助我的当事人邓明智向宏安公司索赔工伤赔偿,并且和司法机关一起追究诬告陷害者的责任。

我还诚恳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应缴社会保险的监管力度,尽快完善相应法律法规。

再次。我要给宏安公司一个忠告,希望宏安公司能意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理赔,让死者家属得到应有的赔偿和获得久违的正义”

李超一席话话说完,背后响起了哗啦啦的掌声。

大家回头一看,这才发现是王队长走了进来。

王队长施施然走到镜头前,又背着双手,高谈阔论道:“好,刚才李律师说的好。

但有一点,作为劳动部门的一员。我要特别说明一下。我们对企业缴纳社保的监管严格,对违法企业的惩处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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