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陆诚准备做一锅小鸡炖蘑菇。
整只山鸡被他开膛破肚取出内脏后,剁成大小均匀的块,之后冷水下锅,加入葱姜料酒焯水。
与此同时,季言在旁边处理火把鸡枞菇,陆诚则开始生火。
家里的厨房很有年代感,没有煤气灶,用的是土灶和能放下两个猪头大铁锅。
倒不是说陆诚家里没钱换,而是后来陆诚去了城里读书,陆东海和袁明月也去了城里住,家里的一些老旧物件也就一直没换过。
他把干草拿来做引子,待火势燃起来之后加入较细的干柴,之后再加入填粗柴。
大火很快便烧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让大黑锅冒出徐徐青烟。
这时鸡块也焯水完毕,陆诚将其捞出洗净,同时在锅里加油。
热锅凉油,直接下鸡块,接着加入葱姜爆香,翻炒变色后加入料酒去腥提味。
随后就是八角、桂皮、干辣椒等香料,统统加入锅中。
待能够嗅到明显的香气后,直接在锅中加水,让水没过食材,同时加入季言处理好的蘑菇以及两片香叶。
接下来,只要慢慢等炖好就行。
炖肉讲究个火候,所以盖锅盖后,陆诚又动了动土灶里的柴火,让火势小了下来。
“好香啊,”季言吞了吞口水,眼巴巴的看着大锅,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两声。
陆诚笑道:“还得再等会儿,这个炖得越久越香。”\b
他和季言读大四的时候就租房子搬出学校住了,两人同居了有一年的时间,互相之间都会时不时的做饭给另一半吃。
对他们来说,做饭是一个有用的生活技能,又是足够有趣的乐事,还能够增加互相之间的幸福感。
而在这一方面,陆诚的天赋要比季言强点儿。
按照季言的说法就是,顶级大厨都不如陆诚做的好吃。
虽然是夸张的说法,但陆诚相信,不久的将来,这句话就会变成真的。
鸡肉在锅里一直炖了将近一个小时,期间陆诚还填了两次水。
如果是煤气灶,那火候就很好控制,最小火哪怕炖俩小时也不需要添水。
但因为是土灶,所以火候不好控制,为了防止干锅,加水是必须的。
锅盖掀开的一瞬间,白烟立即升腾而起。
鸡肉炖的软烂脱骨,火把鸡枞菇也吸满了汤汁,变得更加鲜美,整锅汤也显得柔和明亮。
\b鸡肉馥郁的香味中夹杂着火把鸡枞菇的鲜香,一股一股的钻入在场两人的鼻腔里,令人食指大动。
季言早就饿得不行了,见状直接拿起碗筷,迫不及待的从里面夹出一块鸡肉,草率的吹了两口后就往嘴里塞。
陆诚连忙说道:“小心烫。”
季言充耳不闻,一口吃下鸡肉,可爱的脸蛋因为太烫而微微扭曲,但又倔强的不肯把肉吐出来,一口一口的咀嚼着,最后又是痛苦又是享受吞入肚中。
“好吃!”季言朝陆诚竖起大拇指。
陆诚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道:“傻啊你,不嫌烫啊?又没人跟你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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