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杜钢最怕跑步。
四百米跑得大喘气,一千米要命,一百米都没进过十三秒。当时怎么都搞不明白,别的同学怎么还有勇气参加五千米。
但自从开始吃蝗虫腿后,跑步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气上十一楼不喘气了。
每天在河边的湿地公园里,把一个个穿着专业运动套装的人,远远地甩在脑后,那感觉别提有多虚荣了。
而今天他又从一个跑友哪里得到消息,西林市月底要举办城市马拉松大赛,全马第一名奖金10万,当时他就用手机报了名。
斯斯也要去,女子组的奖金也不能放过。
到家的时候,斯斯神神秘秘地跟他说:二师兄来了,但不是从未来来的,而是从隔壁市来的。
“也就是说,他现在还什么都不知道?”
“是,”斯斯尴尬地搓了搓小手,“我之前也不知道,还扯了他的脸和耳朵。”
杜钢心头一惊:“没扯烂吧?”
“没有,只是抹了一些油。”
“以后千万别这么干了。”
这孩子力气大得过分,万一把人扯出个三长两短,那就麻烦大了。
“父亲大人,您准备什么时候让他拜师?”
杜钢想了想,这个人跟大黑不一样。
大黑从小就是他收养的,拜不拜师都已经无所谓,只是个形式而已。
但宋梓墨是现实中的普通人,对他们的事情一点都不了解,现在也没有了拜师的风气,他也没东西可教。
总不能教他跑步吧。
所以他推断,宋梓墨拜师的时间,应该是在他有“奇遇”之后。
那就先试着接触一下,拜师以后再说。
于是他来到养蝗虫的屋子,看到一个穿着一丝不苟的人,正用放大镜在参观大蝗虫工作。
两人互相介绍后,得知杜钢是这里的老板,宋梓墨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
他想深入地研究一下大蝗虫。
既然是自己人,杜钢自然不反对。
“随时都可以来,只要不影响它工作,想怎么研究都可以。”
没想宋梓墨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你真的答应了?”
“那……我不答应吗?”
“不是,我只是觉得……这应该是你的秘密吧,毕竟这么神奇的东西,我们也是第一次见面,你甚至都没问过我是做什么的,”宋梓墨道,“用我的话来说,一点都不严谨。”
杜钢笑而不语。
一直蝗虫而已,厉害的你还没看见呢。
斯斯的耳朵和尾巴,现在可以收放自如。
鹰啸也越来越不注意形象,有时候懒得用刀剁排骨,就伸出熊爪子出来。
嚓嚓嚓
排骨就剁好了。
最稳重的还是杜朗普,除了每次上厕所的时间有点长,其他都跟普通人相差无几。
“你放心研究就是了,如果有需要,我可以给你安排个房间,”杜钢道,“当然,希望你尽可能保密。”
“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我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
这是医药研究人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宋梓墨自然不会乱来。
但,这是不是顺利得有点过头了?
非但没有遇到任何阻挠,一来就接触到健体丸最核心的秘密,甚至还要给他安排房间?
这严谨吗、符合常理吗?
绝对不啊!
“那你先研究吧,我还要去工作室看看。”
杜钢走后,宋梓墨恢复冷静。
作为一个科研人员,心脏必须要强大!
只要能研究大蝗虫,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买仪器、买设备,再去买辆车。
公司那边就不加班了,每天下班就赶过来研究,早上再回去上班。
如果有必要,辞职!
……
经过两天的忙碌,宋梓墨的临时实验室,已经初具规模。
今天晚上,就能开始研究。
但大蝗虫只有一只,又不能解剖。
那就先剪条腿吧。
于是他拿出一把大剪刀,打开了关大蝗虫的笼子。
蝗钧一见这家伙面无表情、两眼放光,吓得缩在笼子里乱跳,踩死了好几只母蝗虫。
宋梓墨的动作又不敢太大,生怕把它弄伤了,半天都没抓到。
“看起来它有点怕你。”
不知什么时候,杜钢出现在他身边。
“的确,你平时是怎么剪的?”宋梓墨问。
“我不用剪刀,我用手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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