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下谷营地方向往上谷慢跑,一边感受那春风怡人的气息,一边锻炼一下身体。一直到了八点,我才从上谷跑了回去。

回到了后,我们扮演着羊群老大的身份,带领着羊儿们往之前森林的那条河去放。

这九夏谷虽大,但能放羊吃草的地方,才只有那么几个。第一是下谷这里的平原,第二则是森林的河边,第三是营地里的河边,第四就是那岩石起伏的上谷。

纵使场景到处切换,而这九夏谷的舞台与角色,也仅只有我和夏两个大男人。

那段时间,我们两个一起放羊,一起看着蓝天白云,一起说着日常的故事,总之这生活很惬意,很开心。整个世界,除了我们两个之外,再无一个多余的人。我很高兴,很庆幸,能够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放羊。那一刻的感觉,真的很幸福,我很想,彼此就这样一直永远的下去。但是,这事是不可能的。本国的法律,是不支持同性恋的人结婚的。也许,我对他的喜欢,也只能深深的隐藏在内心吧。

我一方面虽爱着夏,但另一方面,却因为母亲讨厌同性恋的关系,自始至终都与夏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生怕,我喜欢夏的事情,传到母亲的耳朵里。我生怕再一次,踏进了快要失去母亲的边缘中。所以,作为儿子。为了母亲的身体健康,我只能把这一份对夏的爱意,吞死在心里。

我为了隐瞒内心对夏的爱意,所以就一直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畏畏缩缩的与他相处。因此,对于夏的玩笑话,我一直都装着很强烈的排斥,并以此来证明,自己是一个钢铁直男。

而当年的夏,老是爱拿我开基佬玩笑,而我,也很不客气的吐槽了他一番。那段时间的我们,就是在这样欢乐的日子中度过的。

那天,我们在九夏谷放完羊后,到了傍晚时,老板给夏打了一通电话。说要我们其中一个去他那里,拿两头小毛炉上山谷中放。然后,我与夏商量好了,是夏一个人留在山谷中,而我则去找老板拿小毛炉。

当时我问了夏,“你为什么不去找老板呢?”。

他告诉我,自己的懒癌犯了,因此只想当一头猪,那里都不想去。于是就这样,我只好一个人去找老板咯。毕竟,我们身为老板的员工,可不能违抗命令啊。

之后,我一步一步的往山谷下去,接着往去老板家的方向去。途中,我经过了分岔路口,遇到了贝儿。我向她打了个招呼,她听到后走了过来,就把手中的餐盒递给我,道:“小里,这是我给你做的营养汤,我原本想去九夏谷递给你的。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哦,我是因为出去办点事,所以才会出去的啊”我接了过来说。

早不来玩不来的,我现在哪有空拎东西啊。所以当时,她不是把希望交给了我,而是在我最手脚最无空的时候,把多余的负担放在了我的肩膀上,让我不好意思去拒绝。

毕竟,她可是我姐姐啊,而且,这也是她用心做的汤水,我怎可好意思去拒绝呢。所以,我只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并说:“谢谢你了贝儿”,之后,还为这句话加了一个开心的笑容,好让她知道我很开心。如此一来,她不用因为我的拒绝而郁闷了。

当时由于老板叫我去他家拿小毛炉,我才没有骑自行车的。毕竟,九夏谷离小镇那边,有两公里的距离。而我要步行,也得二十分钟左右。而且,再加上贝儿的餐盒,碍手碍脚的,好生不自在。

那时十八岁的我,一想到这等一下会碍事,就立即把餐盒里面装着的汤,当着贝儿的面给喝完了。然后我就说:“我喝完了,现在我要去老板那里拿东西。我们顺路,不如先一起回小镇里去吧?”。

“好啊,看的狼吞虎咽的,好像很久没吃过东西似的”她。

我也不好意思说,她给我的东西碍事,所以就用那种讨好别人的话,掩饰了过去。我就道:“因为贝儿姐姐做的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了。所以,一见到这贝儿做的汤。我的嘴巴就等不及吃了嘛”。

“就你贫嘴”她开心的笑了。

之后,我们两人一起走到九夏谷的出口,坐公交车回小镇里去了。一下车后,贝儿就拎着餐盒回去了,而我则往老板家的方向去。

我到达了老板的家后,老板牵着两头小毛炉从院子里出来,交给了我。并还告诉我,可以骑着小毛炉放羊。如此一来,也不用走来走去,在山谷中浪费时间了。当时我接了过来后,就往九夏谷方向去。

还记得当初我从老板手上拿过小毛驴后,天已经黑的看不清了,大概是七到八点左右。所以当时,我一边用手机的手电筒模式照明,一边牵着两头小毛炉赶路。就一直维持这样的模式,磕磕碰碰的走了一个小时,才回到了九夏谷。

原本才花二十分钟的路程,由于多了两只小动物为负担,结果花了一个小时左右,才回到了九夏谷。

我回到营地后,夏就躺在帐篷内呼呼大睡了。大概,是因为等我等久了,无聊的睡着了吧。

由于当时还没吃饭就被老板叫去了,即使刚不久吃了贝儿做的汤,还依然觉得很饿。之后,我就把两头小毛炉牵到一边的小树下,把它们绑起来。接着就回到帐篷内,从背包里拿一点零食出来吃。

当填饱肚子后,我就躺在帐篷内的席子上,关上眼睛作息了。

第二天醒来,我们两人决定那里都不去,就这样把羊儿们放在营地的河边那,让它们悠闲自在的吃草。至于我们,就这样坐在了营地中好好的休息。

当时,我们两人围绕在篝火堆前坐着,并还烧着牛肉汤。这时,汤水还没有做好,夏似乎觉得很无聊,就从口袋中拿出口琴,出来吹。

我当时觉得很好奇,就问:“怎么,你什么时候也买了一个口琴了?”。

他说:“上次给你送生日礼物的时候,顺手也买的。但是,我的款色与的不同。如此一来,我们之间的口琴,都是独一无二的了”。

我对他所说的独一无二,不感兴趣。不过也挺好的,这样一来,也不用怕混搅在一起了。

“是吗?,我的口琴放在了家中没有拿出来。所以,我只拿了一本书来这里打发时间”我。

“什么书啊?”他。

我回复“人间失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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