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兴很想做好自己的任务,据他了解到的小道消息,他要接待的这位寡妇财产丰厚,不仅在纽西兰郊区有个小型农场,在伦敦更有几十万金磅的资产。
这是比他姐夫还要富裕的富豪,仅仅是无依无靠。
但不能否认,绝对是个大金主。
作为商会,正是负责将远道而来的客人能很好的融入当地,组成一个更大的圈子,越来越多的资本在东大陆获得更多的利益,就像春华印象中的炒房团一样。
作为接待的他自然得好好做好接待,上司房叔交代他务必取得这位夏寡妇的信赖。
虽然这位夏寡妇没有背景,但她手里闲钱很多,现金流对每一个生意人都是重要的。
他们商会每年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项目,总有需要用钱的地方,至于收益,那是各凭本事了。
张子兴一身绅士的装扮,白衬衣,长裤,短靴,燕尾服,圆顶帽,就在客栈的门口抽着雪茄,透过大厅的玻璃看向门外,虽然是宣人开设的客栈,但在纽西兰,还是像后世酒店的样子。
不多时,酒店的门童跑过来叫他,“您的客人到了。”
张子兴随手递给他一先令,对着玻璃整了整领口的蝴蝶结,走到了门廊下。
“夏小姐到了!”
他径直走向第二辆马车,向车上的人伸出手。
出乎他意料的,搭上他的手的,是一只白白嫩嫩水当当的小手,迎接他的是一个吐着口水泡泡的无邪笑脸。
夏华嘱咐了一身女仆们,女仆们同酒店的门童一起将前后三辆马车上的行李卸了下来。
夏华这才带着小孩下了马车,脸上带着温和的笑看向来人,“先生贵姓?”
张子兴愣了一下,这同他想象中的南洋寡妇完全不同。
她身穿红色骑装,上身是高腰立领的绛红色皮衣,修长笔直的长腿被砖红色的灯芯绒裤子裹住,最外层是黑色的长皮靴。
用奇怪的皮带背着两个孩子,腰间细长的黑皮带上挂着个皮兜子里面是两把精致的银色手枪,另外一个巴掌大的小包看着沉甸甸的,应该装着零钱。
头上带着圆帽,黑亮的头发没有假发,挽成时下常见的圆发髻,隐在帽子下,耳朵上是一对艳绿的耳钉,浓艳的颜色陪着夕阳反射的光总算透露了些主人的身价不菲。
其余再无多余装饰,一张脸约莫二十三四的样子,雪肤红唇,眉目秀致,清艳绝伦,就是看惯了自己姐姐那张绝美的脸也忍不住一顿,这气质介乎男女之间,是一种罕见的凛冽的美,就像百丈悬崖上探出的一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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