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路怀记住他,这是你记录这些东西的理由。
你要记住的第一件事是你和他的第一次见面,这件事你绝对不能忘记因为他不记得。这件事发生在你十六岁那年你的高中举办的纪念曹禺诞辰一百周年戏剧节上。你的高中对于这次戏剧节非常重视作为理一班的学生,你被派去给戏剧节的后勤帮忙和几个同学共同负责管理道具。你待在候场室的角落里,演员们在候场室挤成一团你看见一个男生你的视线立刻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清瘦高挑腰背挺拔浓重的舞台妆使他眉眼的轮廓显得很深邃,在人群中出挑得让人移不开眼。你知道他扮演的是日出里的方达生,他穿着戏服,一袭长衫仪态已然是一个民国的读书人,周围的演员们和他嘻嘻哈哈地玩闹他一笑你想起日出里的那句“太阳升起来了”。
你的同伴拍了拍你,让你回神。
那时候已经快十月份了,候场室气温很低,雷雨剧组扮演蘩漪的女同学的戏服只有一件薄旗袍不停喊冷演陈白露的女孩想把自己的毛披肩给她,被他拦下来了,他解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递给蘩漪说这个你披着,蘩漪笑着摆手,说:“你这条小围巾够干什么的呀。”
他双臂一展,把叠成长条的围巾抖成一张大方巾,说:“没想到吧,这我妈自己拿毛线钩的,平时都盖电视上赶紧披上,别感冒了。”
他周围有人笑着说他不戴围巾这样像孔乙己,他就转过身去给他们比划着演示茴字的四种写法,等到雷雨剧组都上场半天了,他才摸了摸脖子,一跺脚:“哎,她怎么把我们家电视罩穿走了!”
换场的时候蘩漪才捧着他的围巾匆匆跑到后台,连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太冷了,上台忘记了脱披肩,让他只能穿着长衫上台,可是大幕已经拉开,蘩漪又不好戴着妆乱跑,只好把他的围巾交到你手上,拜托你转交给他,你拿着那条围巾,怔怔地说,好。
鬼使神差地,你做了一个决定或许不能叫决定,你只是那一瞬间遵从了本能,你抱着那条围巾,对你的同伴说你有事出去一下,然后你偷偷从后台溜了出去,猫着腰坐在了观众席上。
你能立刻无比清晰地回忆起他那时的样子。明黄的追光打在他身上,巨大的光圈像人们的目光一样追随着他的脚步,他当时说的哪一句台词,你也还记着,他说:“不,我不会成诗人,但是我也许真会变成一个傻子,不过竹均,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后来有女孩向他剖白,用了顾城的诗,“我要你眼睛里的金子”,这还是他告诉你的,你觉得这诗用得恰当极了。你无数次偷偷端详他的脸,他骨相俊秀,鼻梁很高,眉睫浓黑如鸦羽,双眼皮深而宽阔,黑眼珠也比平常人要大一些、黑一些,那是一双少年人的眼睛。但他好像不知道自己有一张在舞台上显得多么光芒万丈的脸,在私下里,他常常露出一些憨憨的轻狂表情,常常放声狂笑或者嘿嘿傻笑,那时候你总是想笑他,又想吻他。
但是当时你坐在黑暗的台下仰望他,直到大幕落下,整个人傻在那。你捏着他的围巾,好一会儿才想起你应该做什么,你挪到后台,那里同样灯光晦暗,他匆匆走来,只看见了你手里他的围巾,笑着说了一句谢谢,接了过去往脖子上一搭,又匆匆走了。
你那时不明白那种汹涌而来的陌生情感到底是什么,你只是站在原地,感到寒冷,感到胃部的抽搐,甚至有些眩晕,这种感觉几乎近似于恐惧,而你也木讷得近乎愚蠢。你浪费了太多时间去弄清楚这种情感到底是什么,尽管这种情感已经日益像野草一样疯长。直到这种情感快把你逼疯了,你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你决意转班,到他在的地方去,仅此而已。你为了那个决定,从卧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参加考试。你第一次那样做,过程还算顺利,只是扭了一下脚踝。而你第二次这么做的时候他就站在下面,张开双臂接住了你。
他一直是这样的,他永远伸开双臂准备接住你。后来,他把什么都好好地接住了,尽管你从不敢奢求。
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你知道的。他本来可以永远才华横溢,眼底无尘,是你把那些全毁了。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的时候你正躺在他的腿上,你看见他轻轻地抚摸你的伤口,猛地侧过头,青筋暴露地咬自己拳头的骨节,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哽咽,做出保护你的姿态,他说:“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你抱着你和他发生过的所有事情毫无尊严地活过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有一个男孩因为和你相同的原因被送来了这里,他来得比你早几个月,你生不如死地在束缚床上接受“特训”的时候这个男生偷偷来看过你,并拔掉了一个贴在你胸口附近的电极贴片,你非常感激他胸口被电击是最痛苦的,那能让你的心脏骤然收缩,产生濒死的感觉。他拔掉电极片以后,面无表情地低头看了你一会儿,他说:“习惯就好了。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他后来出家了。
而你的确以一种猪狗不如的方式迅速地习惯了那里的生活,代价是企图逃跑而被踢断了一根肋骨并关了整整七天的黑禁闭,那让你在以后的人生中睡觉必须面对着窗户,并且再也不敢拉上窗帘,但那不是最痛苦的,真的不是。最让你感到恐惧与绝望的是,你对路怀的感情开始身不由己地慢慢发生了变化。你一开始心急如焚,心想你的突然失联一定让他急疯了
可是后来你背叛了他,也被自己彻底背叛。他们在进行厌恶疗法的时候拿他的照片在你眼前晃,那是一张你偷偷拍下的他的照片,是那年运动会上,他站在领奖台上的样子,他们强迫你把痛苦的感觉与那样的他联系起来。一开始你愤怒,后来你恐惧、厌恶与恶心,再后来你几乎感到一种快意,你不再试图紧闭双眼,你看着他的脸,感到极度的痉挛、惊恐与反胃,你不再把它当成刑罚,你把它当成惩罚,而他在陪着你,这很好。
的绝对痛苦足以碾碎一个人全部的精神世界,那年八月你“毕业”了以后,你终于相信了那句话。你打开手机,看见了这几个月他给你发的消息,你在不正常的精神状态下给他打了电话,幸而你当时还有余力维持一会儿基本的语言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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