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我者,莫如公子也。”朝依整个人兴奋的不得了,他当然想吃好吃的了,这几天的苦行僧做的,他浑身难受,公子果然是了解他的,一来就要带他去吃好吃的。跟着公子自己还不用掏钱,简直是美得很。

朝依也的确是能真的说到做到的说不再去考虑那些烦人的事情就真的一瞬间全部消失了,非常好的隐藏在了内心深处,现在已经开始蹦蹦跳跳的准备想吃什么了?终于可以吃顿好的了,当然得把所有的饭菜,所有好吃的都点一遍,然后大饱一顿之后就可以在饿两三天也不会再想了。

朝依就是那中也会怕自己变胖,但是可以一顿吃好多,然后再饿两三天,把肚子里的屎全部给消化下去的那种人,所以他可以。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然后之后再饿几天,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发胖。

而且之前已经好久都没有吃过好吃的了,折腾了那么久,当然得满足一下自己,不能委屈了自己。

他们两个去了一个新的饭店,这家酒楼比之前常去的那家更加气派。然后他们两个包了个包间,就点了一桌子饭菜,全部都是店里的招牌菜,就差把店里不成有人点的小菜儿都给点桌了。

小二菜的时候眼睛都惊呆了,这是足足把两个桌子拼在一起,才把店里所有的招牌菜全部给放下。

小二出去之前都在心里嘀咕,这两个人是多能吃多好受啊,点了这么两大桌子饭菜,倒是也不用担心对方没有钱,看去都是清贵家的公子小姐。就是太能吃,太浪费,如果吃不完的话,这一顿能打包好多。

小二都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着了,如果这两个人吃不完,哪些饭菜可以打包回家,然后就省了几天的伙食费钱。

朝依是一直忍着的,等到所有的发财都齐了,他这才开通,因为他一定要全部去了,都看一眼,看看这琳琅满目的美味,然后再开始一点一点的吃。

卓文公子其实吃的并不多而且在美食方面也挺讲究的讲就是讲究但就是吃的不多不像是朝依,一个人几乎就能把这两桌子饭菜全都给干完了。

朝依的肚子就像是无底洞一样,好像怎么都塞不满,而且吃完了之后肚子也不会变胖。

其实朝依是有秘诀的,她一早就发现自己非常喜欢吃东西了,所以一直在修炼一种法术,这种法术就叫做吃进自己肚子里,然后就顺着空气全部流出去,只是过了个过场,尝了尝味儿。

其实说到底就是那些咽进去的东西会非常快速的在他肚子里那消化,然后从她的皮肤散出去。这种法术简直是太妙了,只不过这个法术休闲起来十分的困难,但沈阳周一是吃货呢,所以对这方面还是非常远有研究的,即便再困难,他也要努力的去修炼。

卓文公子其实从头到尾就没有吃,很多一直在帮朝依夹菜。因为桌子实在是太大了,有许多地方朝依都是够不着的,所以公子就帮她一边夹菜一边帮她剥虾。

朝依特意点了饮料,也就是所谓的花酒。里面全部都是用花朵酿制的酒,所以度数并不高,其实在山庄的时候就已经喝过一次,味道不错,只不过这里的味道自然没有那里的味道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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