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路羡途脑洞大开,他也想不到坐在前面开车的司机居然是废材师兄——芬格尔。
不过,
这种第一眼是路人,转个身却变成了主角的另类出场方式,似乎的确属于这个男人。
路羡途清楚的记得,
他从一上车注意力就在校长身上,根本没把司机放在眼里过。
不是他眼睛不好使,而是坐在前面开车的芬格尔表现太像路人甲了,让人根本注意不起来你懂吧。
不过回头想想,
或许这就是芬格尔能成为卡塞尔学院新闻部老大的原因吧。
在当狗仔这方面,路羡途愿称他为最强!
“呵,有的人活着,但他其实已经死了。”校长理了理自己的领带,似乎话里有话。
路羡途则细心打量着正在开车的芬格尔,没吭声。
在他的印象中芬格尔是属于那种外表滑稽无比,可内心深处却有着贵公子般孤独的男人。
眼前这位,路羡途什么都看不出。
或许校长说的没错,
当初那个A级血统且实力不亚于楚子航和凯撒的男人,已经死在了格陵兰事件里了。
现在活着的只不过是……尼玛,芬格尔还活着?
路羡途忽然反应过来。
这岂不是说,他穿越过来的这个时间段还有当初那批人?
路明非,楚子航,凯撒,小龙女,绘梨衣,源质生,源稚女,还有乌鸦………
路羡途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脑海里不停的重复着冷静,冷静,再冷静这几个字,但身体还是不自主的颤抖了两下。
“老师,我说您不重新介绍一下自己的得意门生么?恐怕后边这位学弟已经把我当成鬼魂了,您看他身体都开始发抖了。”芬格尔透过车内的后视镜观察到了这一幕。
“………”路羡途。
校长不以为然:“你自己没长嘴么?”
“好吧。”芬格尔踩了踩刹车,趁着马路还是红灯的时候回头对着路羡途伸了只手,“芬格尔·冯·弗林斯,狗仔队老大,隶属于卡塞尔学院新闻部,你叫我师兄就行了,不出意外的话你应该会分到我那里,我指的是寝室,不是狗仔队。”
“哦……哦!”路羡途点头,握手回应道:“我叫路羡途,昨天刚被录取的大一新生。”
“路线图?”芬格尔语气里带着一丝疑问,但红灯变成了绿灯,他只好转头回去继续开车。
不过,
这并不影响他通过车内后视镜观察路羡途。
前不久,
卡塞尔学院通过诺玛定位到他的位置,并且对他下达了一封特级密令:前往中国。
要知道,
收到这份密令的时候他正在印度尼西亚度假,当时他正沉醉在当地人的载歌载舞中,一张熟悉的再也不能熟悉脸出现在他面前——狗仔队老二。
他亲自培训出来的狗仔,平常负责帮他收集重要情报,有空的时候两人还会一起吹牛打屁。
他打死也没想到学校会派这家伙来传达密令。
想起那家伙一脸贱笑得看着自己说:“老大,好巧啊,没想到在这也能碰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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