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舞忧点头道:“嗯,我相信。”
但说着相信,那含笑的眼神,却根本就不相信。
刘病已却是惊讶道:“言哥,你真有了?”
卫言拍了拍肚子,却突然感觉这话这动作有些歧义,连忙又拍了拍脑袋,道:“有了。”
说着,左右张望了一番,见没有人看过来,立刻凑到他耳边念了出来。
刘舞忧也凑近,却没有听到。
念完,刘病已顿时一脸崇拜,默念几遍后,顿时学着他之前的样子举起了拇指,还未来得及说话,卫言便一把握住了他竖起的拇指,道:“言哥6666666,我已经知道了,快去吧。”
刘病已立刻起身,走了过去。
这时,那点燃的一炷香,仅仅只燃烧了一小截。
当刘病已走到吴秉旁边的桌前,拿起笔准备书写时,宋子画也突然转过身来,大声道:“有了!”
随即,快步走到另一张桌前,挥毫书写。
当他写完,吹干墨迹后,见刘病已竟也写完,先是一愣,随即冷笑道:“光是快可没有用,刘兄,时间还早,你确定不再好好构思构思?”
刘病已拿起棉帛,道:“宋兄若是没把握,可以再好好构思一下就是,在下就这点水平,再构思也没用。”
说罢,上前把手里的诗,恭敬地递给了吴秉,道:“吴老,在下已作完。”
吴秉目光中露出了一抹惊讶,连忙起身,双手接过。
宋子画却是冷笑一声,站在一旁,手持大作,并未急着上前,等吴老看完了第一首,再看他的,自然会更加惊艳。
吴秉捧着诗作,靠近了灯笼,看到第一句时,便是目光一亮,看到第二句时,眉头蹙了起来,再看到后面两句时,顿时猛一拍大腿,赞道:“好诗!好诗!”
随即,连忙把诗作给旁边其他几位好友观赏。
那几名老者看完,皆是满脸红光,大喜:“果然是不可多得的诗作!此子当真是才华横溢,令人拍案称奇啊!”
这番动静,顿时把正在构思的众文人才子惊醒过来,目光立刻全部看了过去。
到底是何诗作,竟让驸马和其他文坛前辈如此称赞?
而不远处长廊上,那红衣女子,也放下酒杯,目光紧紧盯着那张写着诗作的棉帛。
宋子画眉头皱了起来,心头顿时有些忐忑,但当他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诗作后,信心又升了起来。
他就不信以他的才华,比不过这个刚刚冒头的小子!
吴秉从好友手中接过棉帛,扫了众人一眼,道:“这是刘公子的诗作出塞,老夫来念一遍,大家先在心中评析一番,待会儿与宋公子的诗作做比较。孰输孰赢,老夫一个人说了不算,大家都同意,才算数。”
说罢,他展开棉帛,朗声念了起来。
“秦时明月炎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这第一句刚出,宋子画便是心头一震,脸色微变,手中的棉帛开始颤抖。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待最后一句念出时,宋子画手中的诗作,“啪嗒”一声,滑落在了地上。
而不远处的长廊上,红衣女子目光颤动,嘴里喃喃地道:“但使龙城飞将在但使龙城飞将在”
她突然眼圈发红,想到了那位亦师亦友的长辈,匈奴的克星,大炎帝国的骄傲,已随风而逝埋入黄土的英雄。
她是他的长辈。
但在她心中,他永远是她的长辈,一辈子的长辈与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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