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见纸张的字迹依然清晰。

丝毫不像毛笔那样。

用毛笔写字时。

墨条稍微差了点,或者研磨的技术不到家。

墨汁就会渗透纸张。

哪怕只是轻轻的动了它一下。

墨水也会把字迹晕染。

导致看不清原本的字迹!

但现在,用铅笔书写的痕迹。

没有渗透纸张。

背面洁净如新!

就连大力的抖动它,也不会有任何一点被晕染的迹象!

这简直屌爆了好吗!

房玄龄他们敢肯定。

这种铅笔,如果再大唐推广下去。

仅凭这一点,就一定会被众多书法大家,丹青画师疯狂追捧!

用毛笔作画写字,稍有不慎,就会把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毁于一旦!

但如果换成铅笔,就永远不会担心这个问题了好吗!

李世民,还有房玄龄他们,对铅笔喜欢的不能更喜欢!

他们更是觉得,自己精心收藏的毛笔,和铅笔比起来,简直屁都不算!

铅笔的优点太惊人!

就在他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铅笔的所有优点的时候。

李逍遥再次开口。

他的嗓音清朗。

如同风过竹林时,竹叶晃动时,发出的让人无比惬意的声音。

这声音,能让任何女子脸红心跳。

让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人,震撼万分!

李逍遥道:“铅笔写字,不似毛笔那样需要用到腕力。”

“用它写字作画,非常轻松。”

“就连五岁的小女孩,也能使用它。”

李世民等人瞬间想起来。

刚刚闲王用铅笔写字时。

好像真的没有用到腕力啊!

这个发现更让他们惊喜!

如果不需要太多力气。

那他们岂不是能让自家的儿女,更早,更多的学习?

这可真是太TM的好了!

或许。

在不久后。

李逍遥会因为发明铅笔,而被无数学龄儿童憎恨!

但现在,李逍遥并不知道李世民他们想的竟然是这个!

如果他知道李世民他们是这么想的话。

一定会暗叹一句:

造孽啊!

此时,李逍遥仍在说着铅笔的优点。

“铅笔价格便宜。”

“就连平民也用的起!”

“使用时也很简单。”

“当顶端的笔尖用完后,只要需要用手把纸撕掉,就可以继续使用!”

……

李逍遥一边说,一边示范。

李世民他们听的都麻木了。

麻蛋!

只要和闲王在一起。

他们就一直在被震惊!

这让他们又无奈,又开心。

李世民抿了抿唇。

心情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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