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见纸张的字迹依然清晰。
丝毫不像毛笔那样。
用毛笔写字时。
墨条稍微差了点,或者研磨的技术不到家。
墨汁就会渗透纸张。
哪怕只是轻轻的动了它一下。
墨水也会把字迹晕染。
导致看不清原本的字迹!
但现在,用铅笔书写的痕迹。
没有渗透纸张。
背面洁净如新!
就连大力的抖动它,也不会有任何一点被晕染的迹象!
这简直屌爆了好吗!
房玄龄他们敢肯定。
这种铅笔,如果再大唐推广下去。
仅凭这一点,就一定会被众多书法大家,丹青画师疯狂追捧!
用毛笔作画写字,稍有不慎,就会把辛辛苦苦创作的作品毁于一旦!
但如果换成铅笔,就永远不会担心这个问题了好吗!
李世民,还有房玄龄他们,对铅笔喜欢的不能更喜欢!
他们更是觉得,自己精心收藏的毛笔,和铅笔比起来,简直屁都不算!
铅笔的优点太惊人!
就在他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铅笔的所有优点的时候。
李逍遥再次开口。
他的嗓音清朗。
如同风过竹林时,竹叶晃动时,发出的让人无比惬意的声音。
这声音,能让任何女子脸红心跳。
让李世民和长孙无忌等人,震撼万分!
李逍遥道:“铅笔写字,不似毛笔那样需要用到腕力。”
“用它写字作画,非常轻松。”
“就连五岁的小女孩,也能使用它。”
李世民等人瞬间想起来。
刚刚闲王用铅笔写字时。
好像真的没有用到腕力啊!
这个发现更让他们惊喜!
如果不需要太多力气。
那他们岂不是能让自家的儿女,更早,更多的学习?
这可真是太TM的好了!
或许。
在不久后。
李逍遥会因为发明铅笔,而被无数学龄儿童憎恨!
但现在,李逍遥并不知道李世民他们想的竟然是这个!
如果他知道李世民他们是这么想的话。
一定会暗叹一句:
造孽啊!
此时,李逍遥仍在说着铅笔的优点。
“铅笔价格便宜。”
“就连平民也用的起!”
“使用时也很简单。”
“当顶端的笔尖用完后,只要需要用手把纸撕掉,就可以继续使用!”
……
李逍遥一边说,一边示范。
李世民他们听的都麻木了。
麻蛋!
只要和闲王在一起。
他们就一直在被震惊!
这让他们又无奈,又开心。
李世民抿了抿唇。
心情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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